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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重组泡影 谁忽悠了大元股份(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8日 00:41 21世纪经济报道

8个月重组泡影谁忽悠了大元股份(3)

  “谁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大元股份投资者指出,控股股东有责任披露8个月来,重大资产重组的详细内容,以及详细进展。

  对此,专门负责并购重组业务的一家券商投行部高层称,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基本惯例,当一个公司涉及重大资产或者股权重组时,只要有初步意向,理应向交易所提出相关停牌申请。

  据该人士介绍,如果发现公司股价出现了异常波动,即使双方还没有达成初步意向,只要有接触,就应该提请停牌,并公告进展的内容。

  这期间,一般情况下是5-10个工作日内,如果重大事项没有太大进展,就应该及时复牌,并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公告。

  该高层指出,如果一家公司因重大事项出现了持续长时间的停牌,一般情况下该公司的重大事项已报证监会。如果重大事项的方案没有报证监会,交易所一般情况下不会允许公司出现长时间的停牌。

  “如果是报了证监会,按道理就应该是一个重大进程,理应披露。”上述券商投行部高层认为,大元股份停牌8个月没有公布任何信息的行为的确令人不解。

  与此同时,对于重大事项终止后,公司没有对所谓的重大事项进行任何形式的解释,该投行高层也同样表示不解。

  “现在看,大元股份如果拿不出充足的理由,将很难阻止投资者继续追踪重大事项的核心内容和进展情况。”该券商投行部高层指出。

  根据4月14日大元股份的复牌公告,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保证在3个月内不再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商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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