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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挥出创业板保荐三板斧(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7日 07:32 21世纪经济报道

  保荐代表人还将首次引入退出机制,对未参加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日志不全的,签字的保荐代表人要受到相应处罚,严重的将被取消保荐代表人执业资格。

  新办法还要求保荐机构对保荐代表人进行年度考核评定,考评结果要报证监会备案。这就要求保荐代表人要服从保荐机构的日常管理,保荐机构应将对保荐代表人的日常检查,纳入对保荐代表人的考评体系,以此来解决保荐机构无法管理保荐代表人的问题。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年检制度也做了修订,即改年检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提交年度执业报告,每年4月份报一次。

  对于联合保荐,根据此前项目发行的情况来看,发行前联合保荐还能有效实施,但发行结束后,特别是在持续督导期间,联合保荐的保荐机构间相互推诿,责任不明,效果不理想。

  因此,新办法拟原则上不允许两个保荐机构联合保荐一个项目;但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股权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时,要求必须引入另一家保荐机构作联合保荐,确保保荐工作的独立性。

  此外,新办法拟将保荐与承销做适当分离。

  创业板保荐期限拉长

  新办法最大的一个变化是,将关于创业板的保荐事宜纳入本次修订的保荐制度进行管理,即不单独制定适用于创业板的保荐管理办法。

  首先,鉴于创业板企业规模小、稳定性差,新办法将创业板企业上市后的保荐期限由主板的2年延长到3年,即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以维护市场稳定。

  “这是加强持续督导的作用,实行保荐人跟踪督导制度。创业企业业绩不稳定,上市以后变脸的可能性更大,因此要求延长保荐期。这样,加上前面的辅导期,一共要跟踪五六年,对保荐人来说压力比较大。如果推荐一个企业,跟踪五六年时间,保荐人会审慎判断推荐企业,通过这些机制,进一步强化保荐责任,加大市场约束力。”一位接近管理层人士说。

  与此同时,要求保荐人对创业板公司的成长性、自主创新能力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这将在招股说明书的格式准则里有所体现,即要求在招股说明书里面规定保荐人要从哪几个方面对公司成长性、创新能力进行尽职调查、审慎判断,新的经济模式、新的商业模式如何表述其特点、风险等等,都有一定的标准。

  新办法在创业板的保荐人职责上也做了一些要求,要求保荐人督促企业合规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披漏信息,督促发行人持续履行各项承诺。同时还要求保荐代表人定期发布跟踪报告,就发行人财务、营运表现、资金运用及其他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并定点进行披露。

  上述接近管理层人士说,以前也要求过做跟踪报告,但当时是给管理层的,上报以后就没事了,流于形式,这次要求跟踪报告要公开披露,以加大保荐代表人的责任。

  创业板保荐与主板的另一大不同,是对项目保荐代表人签字权的放开。主板的保荐制度规定,一个投行项目应有两名保荐代表人签字,保荐代表人同时只能负责一个项目的保荐工作。而创业板将不再有此限制。

  但同时,管理层将加强对保荐代表人的监管,加强现场检查工作,查工作底稿、查尽职调查日志,确保保荐工作质量。

  “这是对保荐代表人资源的有效利用,能更好地适应资本市场大发展的要求。”上述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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