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案4116万罚金已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0日 07:5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4月9日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对被告人罗高峰、陈玉兴、王向东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一案财产刑部分的执行情况顺利,截至目前已执行到位罚金金额计人民币约4116.9116万元。
3月27日,丽水中院对该案的财产刑部分立案执行。3月28日,丽水中院分别向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建国中路营业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庆春路营业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划拨被执行人王向东原被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扣押在资金账户内的人民币4037万元及陈玉兴在资金账户中的人民币79.9116万元到丽水中院账户下,目前这两笔款项已划拨到位。
此外,4月7日,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陈玉兴在杭州市金田花园的房屋;同日,裁定追缴被执行人陈玉兴在其弟处的人民币400万元,划拨被执行人陈玉兴以其姐名义在广大证券成都营业部开设的证券资金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600万元,或以上述600万元资金购买股票交割后的款项。这些款项仍在执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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