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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明确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优惠政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21:58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为了鼓励投资基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出台优惠政策,明确鼓励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再次强调:机构、企业或个人,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获得的收入,一律不收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包括: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 贺 强说:“这个政策优惠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它可以促进基金行业的发展,另外也促进了投资人积极踊跃的购买基金,012230这个优惠政策对股市肯定是个利好。” 据了解,沪指跌破4000点后,多数基金的净值大幅度的缩水。截至3月14日,91只基金跌破1元面值。而从今年2月初到现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已经有18只新基金连续获批,其中股票型基金只有9只。业内人士认为,要想股市回暖,还不能仅仅依赖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 贺 强说:“我们从市场供求两方面应该同时入手,比如说适当的降低股票市场新股的发行,减少扩容压力,适当的鼓励资金进入市场,从供求两方面共同调节”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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