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解振华称有损于环境行为的企业不可能上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 10:5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1日电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上午在记者招待会表示:对所有上市企业,首先要审查它的环境行为,上市企业要对环境负责。如果不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排放标准,做有损于环境行为的企业,这样的项目、企业也不可能上市。

  有记者提问指出,环保核查机制的出台对能源型企业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是否对能源股上市或集资起到限制作用?

  解振华表示,根据新颁布的《节约能源法》和已经颁布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所有的新建项目要实行节能评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标准和规定的项目是不可能重新建设。对于上市企业,环保总局过去有规定,对所有上市企业,首先要审查它的环境行为,上市企业要对环境负责。

  解振华说,如果不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排放标准,做有损于环境行为的企业,这样的项目、企业也不可能上市。这样的措施,再加上节约能源法节能评估制度的实施,基本上能够保证上市的这些项目企业在环境方面、节能方面符合国家的要求。(据中国政府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