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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定向理财解冻在即 投向扩至金融衍生品(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 12:12 经济观察报

  与去年5月草稿征询意见时相比,金融衍生品成为纳入投资范围的新军。

  “去年征求意见时,不少券商提议应把金融衍生品等纳入投资范围,目前市场能够提供的投资标的都可以作为投资对象,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市场化。”谢建杰告诉本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券商把金融衍生品作为不同于基金专户理财、信托产品的“杀手锏”,努力研发,以加大对风险承受力强的客户进行吸引。

  “券商在金融衍生品上,从研发能力、技术力量上来看,有着其他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申银万国资产管理部总监单纪海表示。

  记者获悉,如何用好金融衍生品这把“双刃剑”,一直为监管层所顾虑和谨慎,监管及券商如何控制好盈利模式和风险成为重要议题。记者看到,细则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着墨不少,明确规定了17项禁止的行为,包括挪用客户资产,对客户投资收益或者赔偿投资损失做出承诺等。

  2008年3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上海证券联合推出 《股指期货业务带给证券公司的风险及外部监管》的报告,建议针对证券公司的投资业务要特别监管。股指期货推出的初期阶段,应对券商自营和资产管理投资股指期货进行严格限制。严格禁止包括专户、集合理财等形式在内的资产管理业务专门投资于股指期货,但可适当用于套期保值。

  同时,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金投资股指期货,必须设立专户用于存放保证金,便于对保证金的监管。

  有业内人士告诉本报,监管层很可能在资产管理方面采取对券商股指期货业务由紧入松的监管步骤。

  虽然券商目前在经纪业务方面获得巨大利润,但长远来看,只有在理财、投行等业务取得突破,才能获得可持续的发展基础。

  谢建杰称,“国泰君安的资产管理部积累了股票型、套利型等多种产品,股票银行、股票保险等创新产品也准备推出。”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券商未来最大的空间在于创新券商的集合理财以及规范的定向理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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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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