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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昨出面安抚称将严格审核(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08:02 东方早报
高压打击高管违规买卖 记者:近来,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屡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上市公司高管集体触规的情况,监管部门对这种现象持何种态度,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情况的频繁发生? 答: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已明确禁止了上市公司高管从事短线交易和超比例售股等违规行为。对高管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证券法》明确规定,股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对超比例售股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已采取技术手段予以有效限制。2007年4月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也作出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在这里,我们再次强调,对于上市公司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将保持密切关注,严格依法办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强化打击和惩治力度,有效遏制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频发势头。 及时披露违法违规案件 记者:针对市场上的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在依法惩处方面将有哪些新举措? 答:近年来,国家对证券违法违规活动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去年以来,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协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杭萧钢构”、“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北亚实业”、“带头大哥777”等一批证券违法案件进行了依法严肃处理,全年共办理案件398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1起,对61人实施了市场禁入。同时,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取缔非法中介机构19家,有效遏制了非法证券活动的多发势头。今后一个时期,监管部门将针对新形势下证券违法违规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证券违法违规活动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推动查审分离、调查与处罚权力相互制约的证券执法新体制的落实,对证券违法违规案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提高案件查处效率和反应速度。 二是加大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一批社会高度关注、市场影响较大的违法违规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加强证券期货监管部门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证券犯罪行为,追求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是将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多种信息平台,及时披露违法违规案件调查情况,以震慑不法,警示投资者,实现打击与防范的有机统一。 这位发言人最后表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正处在新的起点。全社会对发展资本市场重要性的认识深化,正在形成共同推进市场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各项措施的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已经初步具备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的基本条件。对于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以改革为推动力,用发展的方式加以解决。中国证监会将按照党的十七大对资本市场作出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提升市场运行效率和行业竞争力,进一步拓展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防范风险,强化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注:本文昨日晚发布于中国证监会网站,标题由编者加,原题为《深化改革和监管,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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