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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监管推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07:4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目前,中国平安的融资议案仍处于履行公司内部法定程序阶段,尚未向监管部门提交融资申请。在该公司正式提交融资申请后,证监会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审核,督促公司强化信息披露。 记者:加强创业板建设是今年资本市场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请介绍一下创业板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 答:创业板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服务于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以成长型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创业板市场的推出,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利于完善创业资本退出机制,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和企业创新机制的形成。 为稳步推进包括创业板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在认真分析我国经济发展阶段、资本市场发展水平以及充分借鉴国际市场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遵循《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框架,形成了我国创业板主要制度设计。目前,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在内的创业板主要规则和制度设计已经基本完成。中国证监会将适时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并在修改后发布实施。 记者:现在市场各方面对股指期货问题的关注度很高,管理层在不同场合也多次谈到了这方面的准备情况,请问股指期货何时推出,它的推出对市场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开展股指期货交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法规调整、产品设计、规则制定、系统开发、中介机构准备、投资者教育及监管制度安排等方方面面的工作。股指期货的专业性强,风险相对较高,各项准备工作必须稳妥、周密、细致。两年来,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股指期货各项准备工作扎实推进。目前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我们将在对各项准备工作再做进一步的检验完善后,择机推出股指期货交易。 从国际经验看,在推出股指期货的初期阶段,股票市场有涨有跌,长期影响则是中性的。我国推出股指期货后股票市场的走势,主要将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和投资者预期。从长期看,推出股指期货不会改变我国股票市场的长期走势。 记者:近来,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屡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上市公司高管集体触规的情况,监管部门对这种现象持何种态度,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情况的频繁发生? 答: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已明确禁止了上市公司高管从事短线交易和超比例售股等违规行为。对高管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证券法》明确规定,股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对超比例售股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已采取技术手段予以有效限制。2007年4月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也作出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在这里,我们再次强调,对于上市公司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将保持密切关注,严格依法办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强化打击和惩治力度,有效遏制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频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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