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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新增证券纠纷等61种案由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01:27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郭莹)记者昨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今年4月1日起,在涉及证券纠纷时,当事人将可以使用“证券发行失败纠纷”、“欺诈客户赔偿纠纷”等多个案由。 正式实施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民事案件案由扩充为十大部分30类361种,比原有规定增加了61种案由。新增加的案由主要体现在物权纠纷、劳动争议及人事争议等部分,还有一些是对原有案由进行了细化。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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