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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年检即将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00:31 金融时报

  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存在16种情形之一的机构不能通过年检

  本报北京2月25日讯 记者 李侠 报道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2007年度年检工作即将开始。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公告,对年检对象和检查期间、年检报送材料等提出具体要求。根据公告,对于检查期间存在不能持续符合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条件等16种情形之一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将不予通过年检。此外,已经立案稽查的专营类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将不参加年检。

  公告还规定,对于检查期间存在内部控制薄弱、人员和分支机构管理混乱;检查期间对应当报告或者备案的事项多次发生漏报、迟报或者不报;未落实《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通知》要求,参与的广播电视证券节目不规范,节目内容存在宣传过往荐股业绩、产品、机构和人员的能力,播出客户招揽内容,未经证监局同意,播出电话、传真、短信及网址等联络方式等问题;人员管理不规范,聘请无执业资格人员或其他机构执业人员代表本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本机构执业人员代表未取得业务许可的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以夸大、虚报荐股业绩等方式,进行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及营销活动,或传播其他虚假、片面和误导性的信息等12种情形之一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将责令限期整改,期限为1个月。

  公告还规定,在整改期间,将停止新增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监会将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整改验收情况将作为是否通过年检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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