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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首次批准宝洁中国员工可购本公司境外股票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1日 02:09 新京报
已获相关部门批准;正与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商量购买方式 本报讯 (记者田丛)昨日,记者从宝洁公司相关方面了解到,从2008年起,宝洁中国员工将可以购买和拥有宝洁公司境外股票,这也意味着宝洁成为首家获得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这项许可的在华外企。 宝洁公司大中华区总裁李佳怡给宝洁中国近7000多名员工每人发了一个红包“利市封”。“利市封”上写着:员工长期储蓄计划。李佳怡表示,中国宝洁公司员工长期储蓄计划,得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也就是说,从2008年起,宝洁中国员工可以购买宝洁境外股票。 员工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该计划,按工资额的一定比例购买股票。目前,宝洁中国公司正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商量购买方式的细则。 据记者了解,在宝洁香港分公司,超过7成的香港员工都持有着总公司的海外股票。迄今为止,已经有63个国家、超过4成宝洁员工购买和持有总公司的海外股票。宝洁希望在今后进一步完善这项政策,使其成为中国员工长期储蓄和退休计划的一部分。 相关报道: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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