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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副总经理:加强立法保护证券信息权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08:0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上证所副总经理周勤业表示加强立法保护证券信息权益 本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召开“证券信息权益法律保护研讨会”,上证所副总经理周勤业表示,证券市场是对证券信息高度依赖的市场。证券信息对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落实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至关重要。市场的透明度、数据的保密和信息的经营这三者对于交易所同等重要。 周勤业提出,对于市场的透明度,交易所要提供应当为投资者知晓的信息,如免费提供基本的即时行情等,假如这些信息仅为少数人获得,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就不可避免。 第二,是对相关数据、信息依法保密,如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涉及投资者隐私的账户信息等。 第三是稳步推进信息的经营。周勤业透露,上证所现在将近90%的收入来自于交易经手费,而成熟市场的交易所的收入分布大概是三个“三分之一”,即交易经手费、信息费、上市费各三分之一。经过数年的经营,目前上证所的信息费收入还不足2%。在主要依赖于经手费用的情况下,难以大幅度降低证券交易成本。如果能够提高信息交易的收入,就可以相应地降低证券交易的直接费用,故信息经营对于交易所是非常重要的。 据悉,上证所对证券信息工作相当重视,近几年陆续启动新一代交易系统、新网站、新一代数据仓库项目,这就为信息的生产和发布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同时成立了信息中心和信息公司、通信公司,推动XBRL标准在证券行业的应用,在信息方面做了大量投入。 周勤业还表示,在对证券信息权益的保护上,作为新兴市场,我们同发达证券市场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立法比较滞后,特别是证券信息权益的归属还不是很明确。二是相关研究还比较滞后,由于我国市场的特殊性,国外的一些经验在我国也不一定能够适用。三是实践滞后,我国证券市场是在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在实践中暴露出问题后,再相应地对法律上的漏洞进行弥补。相信新华富时案例,也会推动立法和研究进一步深入。 (夏 炎)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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