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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又获盈利新工具: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将开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05:15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侯捷宁

  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这意味着证券公司针对单一大客户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即将开闸,部分业内人士则认为,《实施细则》一旦正式实施,预计券商至少可以从中获取管理费和利润分成以及投资交易过程中所带来的佣金收入,券商业绩有望受益于这项创新业务。

  所谓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指证券公司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客户的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的活动,客户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资产可以是现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股票、金融衍生品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资产。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自然人明确可以成为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继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之后,券商也有望正式介入一对一的民间资金理财市场,这也意味着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也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虽然没有法规明确规定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不能针对个人客户销售,但实际上,有相关的文件要求券商的集合理财产品不能做个人客户,只能是法人机构。”一家券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之前不做个人理财业务的原因。

  据了解,定向理财业务是券商的一项重要业务,但由于以前许多证券公司代客理财业务出现问题,而被监管层叫停,进行清理整顿。而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严格控制券商所承受风险,如要求证券公司应当保证客户委托资产与证券公司自有资产相互独立,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应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分账管理。客户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但同一客户只能开立一个专用证券账户,且仅供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使用。证券公司要由专门的部门负责此项业务,做到与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经纪等业务严格分离、独立决策、独立运作等。

  “经过清理整顿,券商在资产管理规范方面取得重大进步,从而使券商可以在规范前提下重新启动这项业务。” 业内人士这样认为。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实施细则》的实施将为投资者带来新的理财选择。根据规定,券商开展定向资管,接受单个客户委托资产净值最低标准仍为100万元。那么,如果你的资产在100万到5000万之间,你就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为你量身定做适合你的理财产品。

  由于基金专户理财的门槛是5000万,所以很多投资者被拦在了门外。“客户资产在100万到5000万之间的市场还有很大的空间,这也为我们的业务提供了操作空间。”一位券商负责人表示。

  可见,随着未来细则的明确,券商除了已有的机构定向理财业务之外,有望在个人大户理财业务方面迎来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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