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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数年 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开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17:52 《财经》杂志网络版

  资产管理市场将出现私募、基金、券商鼎立格局,超额收益的获取能力将决定各方高下

   【《财经》网专稿/记者 范军利】酝酿数年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1月28日公布,广受关注的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望于春节后正式开闸。

   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指证券公司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通过客户的账户管理客户资产的活动。

   业内人士称,这种理财模式本质上与基金专户理财、私募基金信托模式并无太大区别。《细则》的公布将确立国内资产管理市场私募、基金、券商三分天下的鼎立格局,对超额收益的获取能力将决定各方成败。

   根据《细则》,现行定向资产管理仍坚持最低100万元的门槛,同时,明确自然人可以成为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国泰君安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章飙表示,《细则》划定了券商定向资管业务范围,意味着券商资产管理不规范运作时代结束。

   对于券商定向资产管理投资范围,《细则》在2003年颁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基础上有所扩延,包括银行存款、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及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金融衍生品等全部纳入投资范围;客户委托资产范围,包括现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股票、金融衍生品等。

   章飙表示,投资范围新增了金融衍生品等投资品种,客户委托资产范围也增加了股票和金融衍生品。投资与委托范围明显扩大,为券商开辟了新的盈利模式,有助于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扩张。

   业内人士表示,考虑到2008年市场回调可能影响券商经纪业务,进而间接影响券商业绩,管理层有意在放开直接投资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券商新业务。“在夯实券商实力的同时,也为2008券商上市年作准备。”

   “《细则》将使券商正式介入理财市场,在先前公募基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吞食私募基金的份额。”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朱南松认为,《细则》对券商专户理财的运行模式的规定,更接近于私募基金运行模式。《细则》正式推行后,可能会对私募、公募基金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最为券商关注的“专用证券账户”的做法类似于信托私募所使用的账户形式。《细则》引入了“专用证券账户”做法,规定客户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名称为“客户名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对专用证券账户进行标识。

   “专用证券账户将解决长期困扰券商资管业务的大难题。”章飙告诉《财经》记者,券商资产管理业务面临的一个实际操作问题是,在证券账户实名制以及指定交易的要求下,客户将账户委托给券商管理后,如果自己有其他的投资需求,会遇到无法再开户的难题。

  根据《细则》,在客户自己的账户之外,可申请专用证券账户,方便客户、券商同时进行管理。《细则》规定,证券公司只能为同一客户开立一个专用证券账户,但并未说明同一客户是否可在多家券商开户委托资管业务。

   《细则》还对券商定向资管的业务规则、内控与风险管理、监管作出全面规定,明确禁止挪用客户资金等17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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