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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券商获IB业务资格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 19:31 《财经》杂志网络版
国泰君安将向国泰君安期货公司提供IB业务,齐鲁证券向鲁证期货提供IB业务 【《财经》网综合报道】国泰君安证券及齐鲁证券近日公告称,两公司已于近期分别获得期货中间介绍业务(Introducing Broker, 即券商公司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下称IB)资格。 由于股指期货和股票经纪业务的天然联系,证券公司纷纷谋求控股期货公司及取得IB资格,以便和其控股期货公司共享客户资源。2007年4月20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根据该办法,获得IB业务资格后,证券公司可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国泰君安将得以向国泰君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IB业务,而齐鲁证券也得以向鲁证期货提供IB业务。银河期货是首家获得期货IB业务资格的券商,2007年12月底,证监会批准银河证券为银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IB业务。 目前,要申请IB业务资格,证券公司必须满足多项条件,其中包括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已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等等。 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因此目前IB业务呈现“一对一”的格局。 由于国内大中型证券公司基本上都拥有控股的期货公司,预计在股指期货推出前,将会有更多控股期货公司的券商陆续获得IB业务资格。 上海大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杰表示,在获得客户资源方面,依托IB业务资格券商的期货公司显然会获得相当优势,但非券商控股期货公司也会通过增设营业点,扩大覆盖面,以及和非IB业务券商“不违规合作”的方式来弥补。据了解,非券商控股期货公司计划通过和券商共同举办一些投资者教育及企业推广活动,来达成“间接介绍”的效果。 沈杰预计,将来政策也可能对无控股期货公司的券商获得IB业务资格有一定放开:“毕竟,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大家已在进行着类似的曲线合作。”- (《财经》记者 沈乎)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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