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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私抛股民股票 国泰君安否认从中搞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 03:02 南方都市报

  《15年前购买股票离奇失踪》追踪

  本报讯 (记者 梁永建) 本报1月17日刊发《15年前购买股票离奇失踪》,国泰君安总部有关人士近日与本报记者联系,表示国泰君安仅是粤电力A股票的承销商,股民购买股票的钱款均转交给上市公司。经调查,国泰君安并未私卖廖明珠的股票,建议她起诉粤电力维权。“我要先起诉国泰君安。”廖明珠说,她目前仍然认为是券商在其中搞鬼。

  本报接到廖女士反映的情况后,曾为国泰君安发去三份《采访函》,未得到答复后在1月17日刊发了深圳廖明珠女士15年前购买股票离奇失踪的事。

  近日,国泰君安上海总部邢女士与记者取得联系表示,已收到了本报《采访函》,并随后对此事进行调查。经了解,国泰君安证券是粤电力A股票的承销商,1993年股票发行时,股民中签后到银行交款,而后承销商将股票款都移交给上市公司。所以,股票款不在承销商手中。并推测廖明珠应该在交款后没有办理托管手续,因此才没有购买股票的记录,建议她起诉上市公司维权。而之前曾有类似情况发生,股民起诉后得到了法院支持。

  廖明珠曾反映说,国泰君安东风中路营业部有员工表示查到她股票下落,并已经被卖掉等。对此,邢女士表示,经查国泰君安系统中没有廖明珠股票的记录,不可能发生私自将其股票抛售的情况。

  昨日,廖明珠对此说法感到有些气愤,她表示自己手中有当时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办事时的录音,目前已经聘请了律师,准备先起诉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没有我股票记录,为什么要收我的股东卡资料,还让我办理银行卡?”她说,“我认为,证券公司现在是不敢承认卖了我的股票,因为他们没有权力卖股民股票。”她据此坚持认为是证券公司在搞鬼,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此事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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