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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半年推出 保荐规则定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 08:15 《财经》杂志网络版
创业板公司保荐人签单数量不限,所负责利润指标减少,督导期延至三年 【《财经》网专稿/特约记者 李小凡 记者 乔晓会】证监会主席尚福林1月16日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争取在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市场。这是监管层首次明确创业板推出时间表。 记者获悉,创业板发行保荐制度已基本定调。国内投行界期盼的保荐制度变革,有望借创业板推出而破冰。 据悉,证监会正在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修订版将把创业板纳入其中。同时,证监会考虑在创业板运行单独体制,放行保荐人签单数量。另外,主板发行所沿用的利润指标在创业板也将改变。保荐人对创业板公司的督导期将延长至三年。 十年筹划 这是国内创业板历经近十年的筹划之后,首次确定推出时间表。 早在1999年,深交所就着手筹建创业板,到2000年后甚至一度停止了主板的IPO项目。然而创业板却迟迟未能推出。直至2004年5月17日,深交所推出了堪称权宜之策的中小企业板,不过其一问世便存在定位不明的问题。中小企业板IPO条件与主板一样,仅在股本规模上有所区别——IPO发行股份数在1亿股以下的企业(金融行业除外)放在中小板,1亿股以上的大企业则在主板挂牌。 由于企业登陆中小板市场仍存在连续几年盈利及一定规模的要求,因此并不能满足国内创业类型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需求,且目前小盘股供应不足,中小板上市的新股在首日股价、涨幅、市盈率等方面呈现出“三高”现象,因此推出创业板已迫在眉睫。 进入2007年,关于推出创业板时间表的猜测一直不断。2007年8月,《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得国务院批准。 然而由于存在诸多复杂问题,创业板何时推出一直未能明确。主要问题在于,创业板公司上市采用核准制还是审批制?上市门槛高低如何确定?创业板是否应允许投资鉴别能力不强的普通投资者不受限制地进入? 直至此次全国证券期货监管会议召开,创业板面世方始获得明确的时间表。 创业板与主板实行同一保荐制度 有券商界人士表示,创业板应执行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保荐人制度。创业板保荐制度应独立于主板保荐制度之外,单独成规。该观点认为,由于创业板的推荐人风险较主板更大,创业板企业可能出现推荐人不负责任地包装企业上市的现象,或因缺乏经验及专业知识造成所推荐的上市公司素质差、市场表现不好,导致投资者蒙受风险。 对此,证监会发行部官员表示,在保荐制度上,创业板没有必要单独立规,修订后的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将把创业板纳入其中。这位官员认为,对保荐业务而言,创业板保荐与主板保荐在尽职调查、辅导等业务流程完全一致;从真实性角度考量,创业板与主板在真假问题上亦完全一致。“虽然创业板规模小、利润低,风险大,但对保荐机构来说,你可以不为它的业绩做保证,但你不可以造假。”他表示,只要把握住保荐人及企业不造假的底线就可以。 虽被纳入主板保荐制度之内,但与主板相比,保荐人对创业板企业利润的负责程度有所减弱。在主板保荐制度下,保荐人需对所推荐发行企业的利润负责,具体考核指标包括“上市当年即亏损”“上市当年利润下滑50%”两条。而在修订后的新制度中,鉴于创业企业的高风险性,其上市保荐人将不再面对“上市当年即亏损”的责任,仅需对“上市当年利润下滑50%”一条指标负责。 创业板保荐放行签单量 此次保荐制度修订中,最令投行界关注之处在于,保荐人签单数量得以放行。“我们不再限制保荐人必须签几单,只要你能干得了,签多少都行。”证监会一位官员表示,如果在创业板运行成熟,下一步可考虑向主板推行。 目前的保荐制度规定,一个投行项目应有两名保荐代表人签字,保荐代表人同时只能负责一个项目的保荐工作。一位投行人士表示,两个保荐人负责一个融资项目,持续周期少则半年,多至数年。在此期间,保荐人被迫绑定在一个项目当中,不可兼顾其他项目,既造成保荐代表人资源浪费,也人为拉高了企业上市成本。因此,有投行人士呼唤将目前的“双签”(两个保荐人同时签一个项目)改为“单签”(只需一个保荐代表人签字)、保荐代表人可以同时签一个以上项目等变革。 “‘双签’造成的后果与先前的通道制差别不大。”一位券商投行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有20名保荐代表人,这意味着得到十条通道。而一些仅拥有两三名保荐代表人的小券商,仅相当于获得一条通道,如果有两个同时准备提交审核资料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其中一个项目就必须延后。 证监会人士表示,当前市场环境下,匆忙放开签单数量易引发市场混乱。因此仅在创业板先运行,若运行成熟,将考虑向主板推行。 对于签单数量放行后可能产生的保荐企业质量波动问题,证监会表示,将加强保荐代表人日常管理和执业监管。“你签几单都没问题,但必须每单按要求完成。我们在查工作底稿、查尽职调查日志的基础上,加强现场检查。没干就取消资格。” 另外,相对主板企业为期两年的督导期,创业板企业延长为三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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