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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证券见成效 2007年日均移送一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 12:31 《财经》杂志网络版
《财经》记者 乔晓会《财经》网络版 2007年新发非法证券活动只占总投诉量的5%;2008年将集中落实一批大案要案的审理宣判 【《财经》网专稿/记者 乔晓会】日前,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2007年,证监系统集中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共移送公安机关366封举报信件。2008年的工作将是集中落实一批大案要案的审理宣判。 据悉,2007年,各地证监系统接到的举报信件共1400余封,其中移交公安机关的举报信件为366件。经过一年的集中打击,2007年新发投诉量显著下降——在全年接到的非法证券投诉中,当年新发生的非法证券活动只占总投诉量的5%,其余95%多发生在2006年甚至更早,这表明非法证券活动已得到了有效遏制。 据《财经》杂志记者了解,从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下称国办99号文)以来,证监会联合公检法、工商、银监等系统,联合成立了打击非法证券协调小组,各地证监局也在所在省市自治区联合其他系统成立了协调小组。 随后,上述协调小组为了贯彻国办99号文,推动31个省自治区和五个有证监局的计划单列市一共出台了36份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贯彻实施细则,并对包括北京、上海、福建、陕西等十个重点地区的公检法系统骨干进行打击非法证券培训。 此前不久,由证监会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及公安部联合推出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证监会1号文),则是为部门之间互相沟通协调提供了合作平台,同时也为推动地方司法系统更准确地审理非法证券案件起到了作用。 2007年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正在审理的“带头大哥”王秀杰案,以及2007年5月宣判的陕西杨凌华西公司非法诈骗案,均是集中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中侦破或宣判的案件。 从国办99号文到36份实施细则,再到证监会1号文,目前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法规网已经织完。据悉,下一步打击非法证券工作将更加注重落实一些大案要案的审理和宣判。 据证监会负责人表示,2008年将重点要督促和协调各地落实国办99号文意见,并推动重点地区取得打击非法证券的实质成效,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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