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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上市公司和券商监管条例将尽快出台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 00:52 证券日报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黄炜表示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今年将继续完善监管制度,尽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监管条例》。”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黄炜在“2008年《物权法》与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高层论坛”上透露。他还表示,目前已配合最高检察院对涉及证券市场犯罪的标准进行了修订,相关的基础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相应司法解释的制定推动工作也正在进行。 黄炜指出,目前中国股票市场的市值已经位居全球第四位,随着一批大型的蓝筹企业的上市,市值超过一万亿的上市公司有八家,其中有四家上市公司已经进入全球十大上市公司的行列。同时,去年一年,通过资本市场筹资7600多亿,相当于整个前7年的总和。随着市场体系的完善,产品也更加丰富。投资者队伍也扩大了,投资者开户数目前超过1.3亿,去年一年就超过了6500万户,其中大多数是居民个人。 黄炜表示,去年以来中国的资本市场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但在变化的背后也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的市场环境下,运行环境呈现复杂多样的趋势,参与到市场当中来的主体和交易的模式也更加复杂。同时,利益的博弈更加激烈,违法违规的表现也更加突出,所有这些问题对投资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证监会在证券执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积极探索证券行政执法体制的创新,实行了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与审理相分离的工作体制,扩充了稽查人员,目的就是要保证法律执行的效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黄炜表示,目前证监会也正在关注国外已经实行并且效果很好的制度,例如,和解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举报制度等。 黄炜还表示,投资者权益保护是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核心价值追求。今后将继续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另外还要和司法机关配合,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完善证券民事赔偿方面的制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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