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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首次查处利用虚假申报操纵证券市场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6日 22:13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中国证监会今天还通报,已在近日依法查处了周建明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件,没收周建明违法所得176万余元,并处以罚款176万余元。这也是中国证监会首次查处利用虚假申报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件。

  利用虚假申报操纵证券市场,是指通过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的手段,影响证券的正常价格或交易量,误导其他投资者对相应股票的供求和价格走势的判断,诱导其跟进买入或卖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据证监会调查,2006年6月26日,周建明通过徐某账户,在上午10点41分至11点2分的21分钟内连续挂出61笔买单,申报买入大同煤业4009万股。申报价格从第1笔的10.22元提高到第61笔的10.59元,并在10点42分至11点4分期间全部撤单,平均每单驻留时间1分钟至2分钟,最短驻留时间为31秒。在最后一笔撤买的8秒钟后,周建明以10.36元卖出99.9万股,随后又在3分钟内以10.36元卖出330多万股。

  此外,据调查,在2006年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周建明还以同样方法,先后操纵四川路桥、G同科、G中海等14只股票价格,共获取违法所得176万余元。证监会表示,周建明频繁大量买入申报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新闻链接:5类非法证券活动手段揭秘

  在非法证券活动中,这些股市黑手是怎么骗取投资者钱财的呢?回顾这些年证券市场的情况,可以发现非法证券活动主要有五大类。

  一是冒充“股神”,骗取钱财。一些人并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但却以“股神”自居,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发布各种预测消息,以招募会员的形式骗取钱财。

  二是无中生有,兜售“原始股”。不法分子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批等虚假信息,通过中介机构销售虚构的“原始股”。投资者重金买入,最后发现是废纸一张。

  三是暗中坐庄,操纵股价。不法分子集结大批资金,设立多个账户,通过自买自卖,散布虚假消息等手段肆意拉抬股价,诱使投资者高买低卖,蒙受损失。

  四是非法募资,违规理财。不法分子私自设立和发售基金,并承诺高额回报,套取大量资金后,或亏损或抽逃资金,造成出资人无处追偿。

  五是黑嘴荐股,买入即套。某些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人或机构联合庄家,极力推荐某些庄家拉高出货的股票,获得高额不正当收益,坑害跟风的中小投资者。

  专家提醒应通过正规渠道理性投资

  专家提醒投资者,目前非法证券活动手段多,迷惑性大。投资者不应贪图不切实际的高额收益,应该理性投资。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说:“投资者自己在2008年不能听风就是雨,要掌握投资主动权,这是基于你对市场的认识形成的。同时,辨别这种不规范和有可能违规违法的投资方式,避免上当受骗。”

  专家提醒投资者,不要受“境内外上市”、“高额回报”等幌子所欺骗,购买所谓“原始股”、“共同基金”等投资产品。也不要接受不明身份的电话或网上投资咨询。

  同时,要保管好资金的证券账号及密码。在网上交易时注意预防“木马”等计算机病毒,发现病毒时应马上停止交易,关机并请专业人士进行杀毒、修补。此外,投资者一定要在自身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谨慎投资。不能以违法犯罪手段获取资金炒股,避免借款、贷款、典当炒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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