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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要求做好 07年报披露工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07:59 信息时报
顺风 时报讯 日前,沪深交所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上市公司按时做好07年报披露,违者将予处罚。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年报的披露工作。预计不能在此时间前披露的,应当在4月15日之前向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告其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交 易所将自5月1日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或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与交易所约定的披露时间披露本次年报。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确定新的披露时间,经同意后方可变更,交易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 沪深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将公开披露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并根据上市公司的变更申请及时披露。 上市公司预计0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变动,且未在此前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发布业绩预告,公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月31日。已发布业绩预告的公司,如预计07年度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同时,深交所还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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