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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规范2007年年报披露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 07:36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敖晓波)证监会昨天下发了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年报披露前30日内,上市公司高管不得买卖自家股票。

  通知要求:在2007年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和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期权的授权和行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得选择上述期间进行。此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也要详细披露,包括以信托方式形成实际控制人和无法确定实际控制人的情形。无法确定实际控制人的,应当披露最终控制层面持股5%以上股东的情况。

  据了解,证监会将在2007年年报披露工作结束后开展现场检查,报告期内存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以及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的上市公司将被列为首批必检公司。一旦发现年报虚假和不按规定披露等重大违规问题,证监会将依法追究公司和个人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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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年报时间表排定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 马岚)沪深交易所12月27日晚公布了两市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预约披露时间表,从明年1月中旬至4月底,1500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将相继亮相。S*ST昌源、ST卧龙将分别成为深沪两市第一家预约披露2007年年报的上市公司,两家公司的年报均将于明年1月15日亮相。飞亚股份将成为中小板率先披露年报的公司,预约日期为明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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