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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做局门:套现引质疑 瑞银反驳无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 04:13 华夏时报

  熊毅 见惊雷

  做局套现引质疑 瑞银反驳无力

  12月25日,全球最大的金融集团——瑞银集团(UBS AG)因为一篇联手做局中石油套利的媒体报道,被推成年末市场的焦点。

  虽然瑞银的相关负责人出面否认了做局的说法,又作出了几点说明。但本报记者认为,瑞银的说明仍存疑问。

  承销商该否规避内幕交易

  报道称,早在中国石油A股IPO之前,瑞银集团控股的机构就大举增持中国石油H股,内幕交易迹象明显。

  瑞银声明说,中石油回归A股早在去年已由有关部门透露,近乎公开信息,而旗下各类机构买入中国石油H股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与瑞银证券担任了中国石油A股承销商没有任何联系。并且,“并没有任何监管条例规定,投行承销之后,其相关席位或者账户就无权力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股票市场交易该公司的相关股票”。

  而对此的疑问是:中石油回归计划尽管有关部门早已透露,但瑞银集团是不是应该承担“主承销商母公司及其母公司控股的附属公司属于利益关联方,这些机构在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前6个月内,有规避内幕交易嫌疑的义务”?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买,但也没有法律规定可以买,这种情况下,瑞银是不是应该承担应尽的义务?

  隔离墙是否掩耳盗铃

  瑞银投行负责人申明:瑞银集团旗下的机构之间建立了严格的“隔离墙”制度,投行部门与自营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没有共同利益关系,以避免内部交易、市场操纵及其他类似非法行为的发生。同时称,瑞银集团的自营资金数量很小。

  对此的疑问是:既然瑞银公司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隔离墙”如此严格,那该投行负责人又是怎么能肯定知道集团自营部门的资金数量?怎么知道资产管理部门没有做局获利?为什么对集团公司其它下属分公司的运作能够这么肯定?

  未盈利就不是做局么

  针对报道中关于瑞银集团控股的机构大举增持中国石油H股并从中敛财的说法,瑞银投资银行中国区负责人表示,仅从交易数据得出“瑞银设局获利”的结论“很不专业”。

  有分析更称,瑞银即便做局收益也不多,至多只是“惨胜”。

  对此的疑问是:胜败与否,并不能证明设局与没有设局。至今,尚没有设好局就一定获胜的市场规律。换言之,所举例证的专业性高与低与有没有设局关联度有多少?

  “不惜一切代价”怎兑现

  瑞银投资银行中国区负责人称:“不惜一切代价查清事实真相。”然后向“全球发布澄清公告”,毕竟“此举不排除是竞争对手利用媒体恶意攻击的可能——因为瑞银今年业务出色,遂成为众矢之的”。

  但这位负责人没有提出采用什么方式“查清事实真相”。

  疑问是,瑞银投资银行的这位负责人需要查清楚的是什么真相?如果没有在中石油H上套利做局,仅仅需要公司自查就可以了,不需要“不惜一切代价”,毕竟早些年郎咸平在国内介绍监管方式之一,重要的一条就是“辩方举证”,作为国际知名金融集团,不可能不清楚这一规定。

  如果需要查清楚“竞争对手利用媒体恶意攻击”,是不是给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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