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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新一轮开放前夜 证监会力促券商集团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5日 08:48 经济观察报

  黄利明 程志云

  来自证监会官员的消息指出,近期《证券公司子公司设立规则》将出台,鼓励券商设立子公司向集团化发展,以配合即将进一步放开的外资参股证券业新政策。

  知情人士指出,监管层寄望通过此方式以更好应对外资的进入,并使国内券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据本报了解,为配合外资开放,一些有利于券商发展的新政策和业务扩展也会加紧出台。

  新规则

  据一位上市券商的高层透露,《证券公司子公司设立规则》曾有计划于10月份推出,但由于对于如何进行监管问题依然存有分歧,因此被延迟发布。

  来自证监会官员的消息指出,证监会正在加紧修订该项规则并于近期出台,鼓励符合条件的券商设立子公司。

  此前看过该项政策征求意见稿的人士指出,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全资证券子公司,也可以与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证券子公司。但原则上,证券子公司与其证券母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证券子公司不得从事相同的业务。同时,证券子公司是由单一证券母公司控股,即证券母公司的出资额占证券子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证券子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高于50%。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申请设立证券子公司的券商,需要具备五项条件:一,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二,上一年度末净资本不低于20亿元;三,最近两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四,从事拟设立证券子公司所经营的业务两年以上,该项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20名;五,具备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以及监管层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此标准,符合条件的基本为创新类券商。同时,在新的券商评级标准之下,被评为A级的券商理所当然成为试点的首选。

  据悉,新规则要求证券子公司为独立法人,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同时在信息技术系统、经营管理信息等方面要有效隔离;财务上独立核算,员工也不得相互兼职,证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由母公司兼任。同时,证券子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之一的,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不少于十五人。

  上述人士分析指出,采用单一业务模式设立子公司主要是有利于防范风险,国外许多券商都采用这种模式并被认为可以起到防范市场风险传递、提高经营效率的作用。

  同时,亦有消息称监管层还将允许国内券商开设资产管理子公司,作为券商的增收渠道之一。

  外资倒逼

  证监会的官员指出,近期加紧出台主要是为配合国内证券公司的进一步对外开放。

  本月13日,“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结束,中美双方达成共识,中国证监会将认真评估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公司及其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并基于评估结果就调整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上周,证监会也以新闻发言人的形式对外表示,证监会将不断完善相关规则和政策措施,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证券公司对外开放工作,促进资本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该发言人特别指出,证监会正在抓紧修改完善证券公司对外开放的相关规则,新制定的规则将进一步放宽参股证券公司的境外股东的条件,不仅允许符合条件的内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合资公司,还将明确合资证券公司逐步扩大业务范围的条件和程序。上述规则亦将于近日颁布实施。

  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期间,中国证监会暂停了新设立证券公司的审批,由此也相应暂停了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审批工作。对此,发言人表示,目前,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已圆满完成,符合规定条件的内资证券公司可以依法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设立合资证券公司。

  此前国际知名投行高盛、瑞银分别通过曲线合资与重组的方式进入中国,现今这两家投行在中国所表现的实力已经令国内的证券公司感受到了冲击,一些大项目如中国神华、建设银行、宁波银行等均有他们的身影。

  知情人士指出,监管层也是担心开放之后国内券商不匹配,难以参与竞争,所以想借此给予券商更大的发展空间。为配合外资开放,一些有利于券商发展的新政策和业务扩展也会加紧出台。

  金融控股

  “面对外资进入的步伐,让国内证券公司做大做强是持续性的目标,证监会此前也在鼓励证券公司集团化发展,但因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各券商前进步伐缓慢。一旦新政策出台,将起到很好的推进作用。”信达证券的一位高层向记者指出。

  在业界看来,这种集团化发展的思路即为以证券公司为主的金融控股集团。

  今年年初,以银河证券为主要架构的银河金融控股集团成立,也是国内首家券商系金融控股集团。旗下控制银河证券、银河投资、银河基金三家公司。

  另外,中信证券通过收购的方式还控制着中信万通与中信金通证券。更为值得关注的是,经证监会批准中信证券还出资8.31亿元设立了全资专业子公司金时投资公司,开展直投业务试点。其间,还全资收购了华夏基金股权并与中信基金合并。

  “从架构上来说,中信证券的金融控股已有雏形。”国元证券的一位人士指出。

  管理层的支持和批复,这在监管上已经明显有鼓励的倾向。

  其实,在国外尤其是美国,证券公司为主的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已经比较完善。其于1999年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法案》,重新推行混业经营。包括美林、摩根斯坦利等国际投行,都成立了以证券公司为主的金融控股集团。

  分析人士还指出,面对外资进入,还可以通过选择优质券商的子公司方式逐步放开券商合资进程,也不失为一种实验性选择。

  今年9月,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还表示,外资进入中国证券行业可以采取子公司的模式,在投资银行方面主要以合资的方式进行,对全牌照的券商外资可以采取参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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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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