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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需防范证券投资风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07:2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上市公司需防范证券投资风险 证券时报记者 游芸芸 本报讯 资本市场的繁荣让“市场细胞”———上市公司的高管们也怀揣一颗颗“躁动”的心。近两年,部分上市公司抵抗不住二级市场的诱惑,不断加大对证券投资的比重,冒着较大风险追逐短期收益。由此,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在2008年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会议上对深圳辖区内的上市公司指出,上市公司需防范证券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规模不小 据深圳证监局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扣除以证券投资作为主营业务的证券保险类上市公司,辖区另有近30家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有7家证券投资收益超过其净利润,收益最高的公司证券投资收益高达净利润的3倍。 截至2007年6月末,上述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占其净资产的26%。 就此,张云东表示,上市公司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证券投资非主业的上市公司,证券投资仅仅是公司财务管理、支持主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主业资金使用时间差的一个资金管理工具,并不是生财的手段。不能因小失大,贪图眼前小利,贻误公司长远发展大计。 首先,证券投资作为一种高风险的投资,大多数公司还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也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风险管理能力,甚至承担不了二级市场波动带来的投资损失;其次,热衷于证券投资会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有些上市公司把本应该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加强研发投入的资金用到了具有明显的短期投机性质的证券投资上,削弱了公司的主营业务;第三,影响了资本市场的价值基础。资本市场要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有赖于上市公司发挥价值创造的功能。如果大多数上市公司不致力于主业进行价值创造,而是寄希望于通过短期投资行为来分享收益,长此以往,只会加大资本市场的泡沫,使资本市场的价值基础成为无源之水。 强化风控和信披力度 张云东认为,深圳辖区中小型企业多,成长性强,面临着很好的外部发展环境,需要、也应加大对主业的投入,把精力放在培养持续发展能力上。深圳证监局要求辖区内已经或计划实行证券投资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一是规范决策程序,拟进行证券投资业务的上市公司,应建立证券投资专项管理制度;二是强化风险管理。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应负责对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监督,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公司证券投资业务风险情况报告,并在季报、半年报中披露等;三是加强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单笔或累计金额达到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重大交易的规定披露金额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该局将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上述要求的落实情况。对于交易过程中涉嫌内幕信息交易的,深圳证监局将一律立案稽查。 此外,深圳证监局还提出明年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几项监管要求:严格规范向大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行为;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规范高管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张云东在会上特别指出,希望广大上市公司高管不要太在意公司股价,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忧患意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注重干实事,搞好经营、管理,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努力。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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