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吉林证监局:加强管理有序发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08:0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吉林证监局负责人表示,伴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者队伍不断壮大,以证券经纪人、居间人等名义从事客户招揽、金融产品销售的证券营销人员队伍也不断壮大。证券经纪人、居间人等证券营销人员虽然对证券经营机构客户开发、产品销售起到了推动作用,但由于现有绝大多数证券营销人员不是证券经营机构正式员工,有些证券营销人员同时在多家证券经营机构兼职从事客户开发,因此,各证券经营机构对证券营销人员的管理都十分松散。与此同时,有些证券营销人员并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但存在向自己所开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等违规行为,给证券经营机构带来经营风险。 因此,证券营销人员业务行为的合规性直接影响着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行为,关系着投资者切身利益。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规范证券营销人员执业行为,保障证券经纪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控制证券经营机构风险,吉林证监局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制定了《吉林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营销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并经向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征求意见后颁布,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指导意见》界定了证券营销人员范围,明确了证券营销人员是证券从业人员,各证券经营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将证券营销人员纳入证券经营机构员工统一管理;《指导意见》还规定了证券营销人员的资格、从业准则和禁止性行为,并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制定相应的证券营销人员管理办法,建立起证券营销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度,建立起客户回访机制,规范证券营销人员业务行为,切实提高证券营销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服务质量。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