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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要求会员督促侨城HQC1持有人及时行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 19:30 中国证券网

  本网讯(上海证券报记者 黄金滔)记者21日从深交所获悉,该所2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会员督促侨城HQC1持有人及时行权。

  侨城HQC1认购权证自11月19日开始行权,行权期为2007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据深交所统计,截止11月21日收市,侨城HQC1权证在三个行权日累计已申报行权比例约为97%,尚有3%左右的权证持有人未申报行权。其中,东方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的客户持有的未行权侨城HQC1稍多。

  由于侨城HQC1权证行权期将于11月23日结束,如不行权可能导致持有权证的投资者遭受损失。深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认真督促下属营业部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通过在营业场所张贴宣传资料、跑马灯广告提示、电话联系、网上提示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侨城HQC1权证的每位持有人全面介绍行权相关业务规则,切实引导、提醒投资者及时参与行权,避免由于错过行权期而遭受不必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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