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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制度暂行规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02:28 第一财经日报
李晶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制度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并于今日发布实施,依据该规定而成立的第一届复核委员会委员名单也正式对外公布。 据上证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证所此次完善复核制度,成立复核委员会,是基于继续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不断完善自律管理的机构和程序的考虑,与此同时切实保护相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丰富证券市场的纠纷解决机制。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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