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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执法划定“查审分离”格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 19:21 东方早报

  

证券执法划定“查审分离”格局

  证监会目前正在加大力度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CFP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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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记者 孙晓旭

  继重塑上市公司监管体系、明确市场违规行为认定办法之后,证监会又于近日设立了行政处罚委员会与稽查总队并合并成立了首席稽查办公室,整个证券监管稽查系统新增编制达280名。短短几个月间,证监会积极推动的证券市场“新型执法模式”迅速从规划走向现实,监管部门打击市场违规行为的力度与决心显露无遗。

  重大改革

  证监会昨天宣布,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做出批复,对我国证券执法体制进行重大改革:一是设立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二是合并稽查一局、二局为稽查局(首席稽查办公室);三是设立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核定编制170名;四是增加证监会派出机构稽查力量110名。

  当天上午,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宣布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成立,合并后的稽查局开始运行。

  据悉,首席稽查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全系统的稽查工作;稽查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案件调查,立案、复核及行政处罚的执行以及跨境执法合作及行业

反洗钱工作;稽查总队主要负责调查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重大案件;地方稽查局及各地方监管局的稽查力量主要负责辖区内案件的调查及非正式调查和协查工作;行政处罚委员会负责所有案件的审理。

  “这一改革方案的提出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

证券执法体制,必将对规范证券市场运作与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证监会称,这次改革从制度上确定了“查、审分离”模式,提高了执法的专业、效率和公正水平与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作战效能。

  新型执法模式初显

  事实上,“5·30”以后,随着题材股炒作泡沫的破裂,监管部门打击证券市场违法犯罪的力度大为增加。9月5日,证监会宣布已经试行《内幕交易认定办法》与《市场操纵认定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机关也少有地出现在了证监会组织的专题培训中。

  9月18日,证监会又宣布将联合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央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等国务院十二个部委共同建立纵横交错的伞形塔式上市公司监管体系。

  这一切正是证监会建设“新型执法模式”的组成部分。证管会主席尚福林在13日面世的《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发展报告(2006)》序言中表示,要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必须走法治的道路,深化资本市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探索、完善新型执法模式,为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行动还在酝酿中

  “证监会尚未就此对我们进行工作上的具体安排,协会目前主要是加强自律。”上海证券同业公会秘书长缪恒生昨晚对早报记者表示,监管部门近期在稽查证券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上的力度确实在不断加大。

  他认为,“证券市场以前出过那么大的问题,现在加强市场监管,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另外一位接近上海市证监部门的人士则表示,上海有关部门目前尚未就此进行较大调整,相关行动目前尚未全面展开。

  “各项调整正在有序进行。”证监会昨天表示,目前人员和业务正平稳过渡,内部整合已初步完成,稽查总队的首批人选正陆续到位,并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选聘专业人员。

  “这样的制度建设越早越好。”万国测选研究部主管周戎认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可以维护投资者利益,这样的做法对市场的长期发展有利。事实上,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稽查制度的调整已经是水到渠成的事。他认为,这一变动不会对二级市场造成较大影响,即便有影响也只是在心理层面。

  “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这是证监会改革执法体制的初衷。而在题材股炒作与蓝筹股炒作之后市场陷入估值困扰的当下,这也是投资者与资本市场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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