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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为控股股东的优先知情权留有空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9:4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中信集团副董事长王川:为控股股东的优先知情权留有空间。 本报讯 中信集团副董事长王川表示,就中信公司来说,虽然在处理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惑。他说,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管理面临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控股股东的优先知情权问题。国有控股股东负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任,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承担更多的责任。参与决策需要信息,参与承担重大责任的决策更需要信息,对上市公司经营信息的优先知情权是控股股东参与上市公司重大决策的必要前提。坚持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控股股东拥有优先知情权是十分重要的。在现有的监管框架之下,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在提供信息方面都存在顾虑。 为此,他说,希望在不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在严格保密和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的前提下,监管部门在政策层面应为控股股东的优先知情权留有一定空间,能够针对某些确定的目的和用途,对控股股东的优先知情权给予一定的法规保障。 二是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审批问题。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上市公司监管制度都允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管理层长期股权激励,但在具体审批方面还存在一定难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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