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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公司在港上市须做网上预披露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 09:5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郭 蕾 本报讯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昨天发表联合政策声明,推出在发出首次公开招股章程之前,先行在香港交易所网站登载网上预览资料集的试验计划。 根据试验计划,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基金)及其它集体投资计划的申请人在内的新上市申请人,须先行在香港交易所网站登载网上预览资料集。对于公司而言,网上预览资料集的形式应为接近最后定稿的招股章程草拟本。对于集体投资计划而言,则为接近最后定稿的发售通函草拟本。 据悉,试验计划的推出日期为2008年1月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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