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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违法所得超5万应予追诉(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 09:19 东方早报

  

证券违法所得超5万应予追诉(图)

  “任何非法证券活动只要涉嫌犯罪,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IC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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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记者 孙晓旭

  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副主任魏学春昨天称,目前,有关部门正积极研究投资者民事诉讼保障机制,对非法证券力求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新暴露不法机构减少

  据介绍,证监系统去年共收到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投诉1000余件,今年前三季度达1100余件。其中,非法发行股票企业多数来自中西部地区,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则大多集中于沿海发达地区。

  在上述投诉中,新暴露的不法机构数量逐步下降,发生的时间也大多是在去年或者去年以前,今年新发非法证券活动约占投诉量的5%。

  违法所得超5万应予追诉

  “对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非法经营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魏学春说,目前,非法证券活动处于高发期,通过网络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案件在一些地区时常出现,且蔓延速度快、危害面广。从地域分布来看,非法发行

股票企业多数来自中西部地区,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则大多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

  魏学春表示,任何非法证券活动只要涉嫌犯罪,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证券活动涉及的金额有多有少,对于非法发行股票涉嫌发行额在50万元以上、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造成恶劣影响,都应当予以追诉。

  投资者维权热潮将起

  魏学春表示,目前,由证监会牵头,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

银监会并邀请高法院、高检院等有关单位参加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已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此外,在现有法律架构内,证监会还联合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等单位,正积极探索研究投资者民事诉讼保障机制。投资者诉讼保障机制一旦出台后,将有望掀起一轮投资者维权热潮,使非法证券活动得到进一步抑制。

  新闻附件

  当前非法证券活动6大特点

  1.从目前查处的案件和接到投诉举报的情况看,相当一部分涉嫌非法发行股票的企业来自中西部地区。

  2.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主要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销售,一方面这些地方经济发达,老百姓投资意识比较强;另一方面发行股票的企业不在当地,企业状况如何,全凭中介机构“忽悠”,投资者明知上当,也无法追回损失。

  3.境外上市成为卖点。几乎所有非法发行都以到境外上市为诱饵,而实际上绝大部分企业都不可能到境外上市,这些企业不仅违法发行股票,而且还涉嫌

金融诈骗

  4.通过编造虚假信息的方式欺骗投资者。非法中介机构欺骗投资者的另一个手法是编造虚假信息,将一个经营业绩一般、亏损,甚至不存在的企业描绘成业绩优秀、成长性好、技术含量高的企业。

  5.隐蔽性强,花样不断翻新。有的通过亲戚朋友或熟人兜售股票,带有传销性质;有的采取股份置换方式;有的采用信托、集资等方式。而且涉案的资产很容易被转移,证据也容易被销毁,这些人员也很容易潜逃。

  6.非法中介机构与非法发行股票的企业巧演“双簧”,加大了非法证券活动的欺骗性。特别是一些非法发行股票的公司,让当地产权交易机构给投资者出具股权托管文件或所谓的股权证,迷惑投资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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