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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将实行有进有出动态流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09:0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保荐制度改革有望引入执业监督机制保荐人将实行“有进有出”动态流动。

  证券时报记者 肖 北

  本报讯 酝酿多时的保荐制度改革有望不久破题。记者近日获悉,继年中对证券公司大规模的调研和听取意见后,监管层对未来保荐制度改革的思路日益清晰,基本的原则是要建立起“有进有出”的保荐代表人动态流动机制以及对保荐代表人的执业监督机制。

  对于之前有媒体披露的即将给“一次一家”的限制进行松绑、实行“多签”制度的说法,记者从保荐机构获悉,这一思路仍在研究之中,目前尚未有最终定论。

  据了解,为了解保荐制度的改进空间,监管部门在年中曾在全国范围内对

证券公司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走访和调研,广泛听取了各券商的建议和意见,兼顾到大型、中型、小型证券公司、乃至新成立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不同利益需求。这次调研中均选取了相关调研对象,就三年来的保荐人制度实施情况听取建议,总结并反思保荐制度实施以来的成就和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随着调研的深入,保荐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现行的上市保荐制度加强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人对发行人的审查责任,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如权责不够明晰、审核周期不太合理等问题需要改革,比如保荐代表人没有按照尽职调查准则要求开展工作、上报明显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司、材料粗制滥造等问题存在,特别是离“保荐人真正做到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真正发挥市场对发行人质量约束作用”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

  为此,酝酿中的保荐制度改革将建立保荐代表人“有进有出”的新陈代谢机制和执业监督机制,真正杜绝个别保荐人光签字、不干活、不负责,勤勉尽责不够的情况。比如,保荐人如果被监管部门谈话提醒达到一定次数后,就会被证监会考虑除名;在一定时间内不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常年不做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底稿不仔细的保荐代表人等,一旦被监管机构抽查发现,就可能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内部处罚。而在受到多次内部处罚,并达到一定的积分后,保荐代表人也会面临被除名的境地。

  此外,业界讨论较多的“多签”制度,能否被监管部门采纳仍有疑问。

  据了解,在监管部门的实际调研中,主张“多签”制度的呼声大部分来自于中小券商,而大部分大型券商并不主张实行“多签”。小券商由于保荐人数量少,一旦有项目长期候审,就会长时间占用这名保荐人的资源,导致小券商项目周转速度过慢,业务受到影响。而大券商不仅拥有较多的保荐人资源,更能较多地争取到大项目,因此做大数量的压力并不明显。

  无论如何,保荐制度实施三年来成绩斐然。自保荐制推行之日起,全国无一起恶性发行事件,新上市公司质量明显提高。而近日出台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在公司债发行中引入保荐制度正是对这一制度功效的积极认可。随着

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完善保荐制并进一步使发行制度市场化,正是业界热望的大事。

  据悉,在监管部门的充分研究论证后,新的保荐制度管理办法将正式面世,新的保荐制度将围绕如何使保荐人真正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做出一系列长效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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