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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湘平:加快创新克服证券业发育不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07:0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表示加快创新克服证券业“发育不全”

  证券时报记者 于 扬

  本报讯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近日在《中国证券》上撰文指出,进入证券公司常规监管阶段后,要全力打造和提升券商的风险管理能力,真正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证券行业“规模小”、“体质差”、“发育不全”等问题。他还表示,今后风险管理能力强的证券公司的创新业务资格将会优先审批、尽快审批。

  黄湘平指出,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实施,标志着历时3年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结束,转入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影响力的常规监管阶段。这就要求证券行业在今后的发展中,始终要把打造和提升券商的风险管理能力作为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目标。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首先就要创新发展,解决长期困扰证券行业的“发育不全”问题。

  他表示,今后将把分类结果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对不同资质的公司实行不同的业务许可,支持优质公司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拓展业务空间,试点创新业务。而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券商其创新业务资格将会优先审批、尽快审批,率先创新,最快受益。未来证券公司可凭风险管理能力开展直接股权投资、融资融券业务、期权期货业务、做市商制度下的交易业务、发行注册制下的承销配售业务等创新业务,形成持续盈利的新模式。

  黄湘平表示,提升券商风险管理能力,不仅要创新发展,还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业集中度,鼓励一批财务达标、内控良好、经营规范的公司,通过上市融资、定向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途径充实资本,逐步解决证券行业的“个子小问题”。

  此外,还必须解决证券行业的“体质问题”,努力创优达标,实时分类监管,通过自评,证券公司全面梳理各项业务的风险链条,彻底自查各项业务的风险节点,自我摸清各项业务的风险敞口,压缩高风险业务的规模。同时,监管部门通过核查全面认清证券行业风险业务,度量汇总风险头寸,健全分散、转移和防范行业风险的防范机制,从而逐步解决证券公司历史形成的“体质弱”问题。

  黄湘平还表示,进入常规监管后,监管主体将进一步多元化。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等将进一步强化账户、交易、结算等一线监控,支持券商业务发展和新产品开发;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将持续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促进行业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能力的有效形成和不断提高。此外,证券公司的专业管理能力、信息技术系统的稳定与安全、客户服务水平、投资者交易等方面将实行专业评价,实行监管的层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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