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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指引遏制会计变脸行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 13:2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记者 王欣 本报讯 为规范会计变更行为,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遏制滥用会计变更操纵利润等,深交所今天发布《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重点在于规范会计变更行为,遏制滥用会计变更操纵利润。 由于会计信息具有协调利益分配的功能,上市公司大股东和管理层利用会计变更操纵利润、粉饰业绩是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中常见的现象。个别公司甚至滥用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巨额冲销(洗大澡),在临近年度报告披露之际进行业绩大变脸。 该指引通过采用“重要影响的会计变更履行股东大会事前决策程序”这样的总体思路,较好地解决了既遏制蓄意的滥用会计变更行为,又不增加规范运作公司成本的目的。具体而言,当自主会计变更的影响达到50%以上或致使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则这些会计变更必须事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管理层才能在编制定期财务报告的会计核算中运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这不同于目前会计核算实务中管理层先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编制财务报告,股东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的做法。 同时,该指引在判断重要性标准上使用了公司尚未对外披露的财务数据作为比较基数,特别对会计估计变更日进行了示例解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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