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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部委联动 上市公司塔式监管体系成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 10:04 21世纪经济报道
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 于海涛 记者日前从中国证监会获悉,全流通下上市公司监管体系重大调整业已完成,目前已经逐步形成一条适应中国资本市场现阶段发展要求的,纵横交错的伞形"塔式"监管体系,下一阶段上市公司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即是把这一监管体系作为上市公司监管常态机制。 证监会相关人士在日前召开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工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上表示,在股份全流通市场环境下,资本市场生态环境、运行机制和市场主体行为模式发生深刻变化,上市公司进入一个新的发展和创新时期,上市公司监管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 "纵向实行上市公司辖区监管责任制,横向构建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上述人士表示,同时推动行业自律性组织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监管;加大以公司治理为核心的股东自治、公司自治,推进上市公司内生自我监管机制的完善,逐步形成一条适应中国资本市场现阶段发展要求的,纵横交错的伞形塔式监管体系,构建共同治理、综合治理的新型监管体制。 据悉,由证监会、国资委、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等12家部委共同参与组成的部委间议事协作机构,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工作小组,在此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宗旨即是共同研究上市公司规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质量。 上市公司监管还在监管理念和监管思路方面进行了调整,强调以人为本、科学监管,区分公司违规和个人违规的不同情况,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在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上,力求贴近市场、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特别加强对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培训、教育和引导,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据悉,下一阶段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将在推进完善常态机制上加大力度。各部门将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和监管协作的常态机制,梳理各部门间监管制度尚需进一步协调的地方,共同研究上市公司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在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同时,为上市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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