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证监会利诱券商转型 直投业务开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5日 23:05 中国经营报

  “我们的直投业务由董事长王东明亲自抓。”中信证券(600030)董秘谭宁告诉记者,“如果有好的投资机会,我们甚至可以放弃相应的承销业务。”

  “通俗地说,直投其实就是券商做的PE(私募股权投资)。”证监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据了解,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CICC)都将成立全资专业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业务范围限定为拟上市公司(Pre-IPO)股权投资。

  “下一步,应该把资产管理业务也从券商中分立出来,成立独立的子公司。”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朱勇认为。

  在券商争抢直投业务、拓展资产管理业务背后,以中信

证券为首的国内券商做大“买方业务”战略,已经隐约浮现。

  “真正的无风险收益”

  据了解,直投业务相关规范文件目前尚未出台,试点的运作模式与投资范围,是多方磨合碰撞后的结果。“为控制风险,管理层还是有一些考虑。比如,直投试点必须成立子公司独立运作,只能以自有资本金进行投资,且投资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一定比例。”消息人士称,由于证监会把第三方存管的实施情况看做证券公司市场准入、风险评估的重要指标,因此,“这也是会里为何将第三方存管上线作为申请直投等创新的前提条件的原因。”

  “买方与卖方业务的隔离,从制度上完成风险隔离,防止利益输送,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朱勇认为,目前券商直投业务已经独立出去,但买方的整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并未独立。“直投业务只是属于资产管理的一小部分。”

  中信证券一位人士表示,其直投业务将遵守四个原则:一是权益性原则,不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二是分散性原则,对任何投资项目和行业都不做超过资本20%以上的集中投资;三是非控股原则,持有投资标的的股权将尽量保持在50%以下;四是联合投资原则,尽量采用跟投或鼓励跟投的方式进行,以降低投资风险。

  “对于我们来说,时间分秒必争。”一位券商人士表示,虽然其所属公司尚未取得直投试点资格,但他们迫切希望能成为其中一员,在这位人士看来,“股权投资是真正的无风险收益。”

  “创新没有名额限制,具备条件的就批。”对于申请创新业务资格的审批原则,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但他特别强调:“创新一定是先试点,再以点带面,合规有序地展开。而且,第三方存管上线是开展创新业务的前提条件。”

  目前,包括黑石、凯雷在内全球最大的4家PE基金都设立了针对中国市场的办公室,美林、高盛等外资投行也表示将更专注于亚太地区的私募股权计划。“很显然,中国是最有吸引力的地方。”某外资投行人士表示。

  谭宁认为,中信证券从事直投业务至少具有三大优势:第一,基于承销等业务积累的大量优质客户;第二,资金优势,中信证券刚刚增发募集了资金250亿元,目前净资本超过400亿元;第三,作为国内领先券商,中信证券的品牌优势也是赢得客户的法宝之一。据悉,中信证券去年成立的中小企业融资部就是为了筹备直投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券商PE和其他机构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券商可以推出直投与保荐双重服务,从中获利的机会将远大于其他机构。谭宁表示,公司将慎重选择直投对象。“证监会规定直投的比例要低于标的公司股权的7%,否则不能作为其上市的承销保荐人。”

  管理层力推买方业务

  资料显示,美国大型私人股权基金的收益能达到40%~50%。而根据业内人士的保守估计,内地Pre-IPO的股权投资收益至少可以超过20%。

  作为买方业务的一部分,利润丰厚的直投业务一直是国际投行重要的利润来源。像高盛投资工商银行(601398.SH,1398.HK)、收购西部矿业(601168)3205万股权,

摩根士丹利投资蒙牛乳业(2319.HK),这些精典案例为投资方获得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超值回报。

  但相比之下,国内券商长期以来的主要业务收入均来源于经纪业务和投行业务,带有明显的“卖方业务强,买方业务弱”以及“靠天吃饭”的特征。而券商直投业务的开闸将首先改变券商“靠天吃饭”的命运。这一次,中信证券与中金公司抢得了先发优势。

  9月12日,证监会同意中信证券受让华夏基金相关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中信证券将持有华夏基金100%股权。而华夏基金吸收合并中信基金的方案也已敲定。吸收合并后,华夏基金与中信基金双方的资产管理规模将超过2200亿元,旗下拥有21只基金,将成为国内资产管理规模最大、基金数目最多、业务范围最广的基金公司之一。

  “收购华夏基金并主导华夏基金与中信基金的整合,是公司进一步做大买方业务的重要战略步骤。”中信证券有关人士表示。

  “中信证券走了一条‘做强资产管理业务’的捷径。不过,这样的机会并非人人都有。”某券商人士认为,“当务之急,管理层应该放开目前对券商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审批等方面的种种限制,最起码给予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一样的待遇,基金公司能做的业务,券商也可以做。为证券公司做大做强买方业务提供机会。”

  统计数据显示,近25年来,美国证券行业的买方业务比重由37%提高到了73%。与此相比,国内券商的买方业务简直是小儿科。“这不利于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取胜。”上述券商人士表示。

  业内人士评价,一方面,券商正在大力扩展以直接投资、资产管理为代表的买方业务,加快盈利模式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型,另一方面,进一步推进券商的业务创新,扶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也是近期管理层的工作重心。

  消息人士透露,继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首批获得直投业务试点资格、中信证券受让华夏基金100%股权顺利获批后,券商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兼并收购业务等券商其他创新类业务也有望陆续开闸,这无疑将为券商持续业绩增长注入强劲动力,也是券商转变盈利模式的契机。中国经营报记者:夏欣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