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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启动司法解释起草工作 股民索赔全面解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 10:59 南方都市报

  最高法院启动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  

  股民索赔全面解禁  

  中科创业、亿安科技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如果放在今天审理,股民有没有可能要求获得民事赔偿呢?

  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启动有关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根据新的文件精神,各级人民法院在受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时,范围不仅局限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同样可以立案。

  一直以来,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即使被定性为“犯罪”,投资者仍旧不能要求民事赔偿。长期为股民

维权的律师郑名伟及宋一欣指出,有关法律缺乏明确规定,目前法院受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件还存在一定障碍。如果新的司法解释能尽快出台,将掀起新一轮证券维权高潮。  

  司法解释正起草

  记者近日获悉,有关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侵权行为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进行顺利,目前各级人民法院在受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时,范围已经不仅局限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同样可以在法院立案。其实早在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就启动了关于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司法解释的调研、起草工作。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对证券民事赔偿作出重要指示。其指出,关于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案件的审理问题,修订后的证券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因此,对于投资人对侵权行为人提起的相关民事诉讼,有关人民法院应当参照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前置程序的规定来确定案件的受理,并根据关于管辖的规定来确定案件的管辖。

  奚晓明表示,审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类型民事赔偿案件是民商事审判一项全新的工作,受理此类案件的法院应当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沟通,注意总结和积累经验,最高人民法院也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包括对适用证券法方面的系统性司法解释。

  “一个迟到的正义”

  广东恒通程律师郑名伟及多名法律界人士昨天对记者表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侵权行为司法解释的出台,将像2003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出台一样,掀起新一轮的投资者自我维权、索赔的高潮。

  “操纵市场属于犯罪行为,但依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投资者对操纵市场行为人还无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郑名伟指出,一旦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将对操纵市场行为进行界定,有了可操作性投资者自然会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

  据了解,200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对于股民针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提起的民事赔偿案件暂不受理。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原因为当时证券民事责任制度十分薄弱加上司法人员素质有局限,法院尚不具备审理条件。

  200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该司法解释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作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从此之后,中国的投资者进入了证券市场维权的高潮期。

  2007年8月13日,中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第一案--东方电子(000682)案历时4年多终于画上句号。东方电子发出公告,全国5036名原告同意和解,代表起诉请求金额为33266万元。“这也是新的司法解释给投资者一个迟到的正义”,业内人士指出。但关于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司法解释就迟迟未能出台。郑名伟指出,由于对内部交易和操纵市场的界定有一定难度,所以,当时的司法解释先将虚假陈述规范下来,以后再拓展到内部交易与操纵市场等方面。

  实施难度很大

  中科创业是迄今为止被曝光的最大操纵市场案,涉嫌资金高达54亿元,如此巨大的犯罪金额也只能定5年以内的刑罚,而民事索赔更是无从说起,这些事例让投资者对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胜诉显得信心不足。

  郑名伟表示,司法解释虽然即将出台,但实施起来难度非常大。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主体不容易寻找,而且他们可以通过制度安排逃脱责任,比如申请公司破产,这样投资者就算打赢了官司也获赔不到一分钱。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律师也表示,从证券案件实践上来说,案件当事人往往逃脱不了行政处罚、刑事罪名,但是民事方面很难追究,因为资金很快转移了。能够给投资者减小损失的就是立即冻结与案件当事人有关的资金账户,没收违法所得。5月8日,美国证监部门就道琼斯

股票交易中一对香港王氏夫妇涉嫌内幕交易展开调查,从发现问题到起诉快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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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致涉嫌交易者的账户在出货现金到账的前一天已被冻结。

  而且相关法律法规目前仍不健全,上海市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指出,中国的反内幕交易和反操纵市场的法律、法规还不太多,内容也不够具体和细化,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出台,而且,这些法律、法规更多的是针对熊市环境下的反内幕交易和反操纵市场行为,如果今后推出股指期货产品与做空机制,那么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完善。 本报记者 戎明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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