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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大哥被查 电子邮件等可当索赔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 11:58 CCTV《第一时间》

  正文: 股市荐股名人“带头大哥777”王秀杰被查以后,很多参加过他股票收费QQ群的网友都在准备进行索赔。那么,股民能不能向搞非法股评的人索赔呢,索赔时又该注意些什么呢?来听听律师的意见。

  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没有经过证券管理机关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经营证券业务,王秀杰的行为显然已经涉嫌犯罪。遭受损失的投资者首先要和吉林省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提交相关证据,以便为自己今后的索赔进行登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陶雨生: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签订的协议,往来的函件,传真、信件,包括电子邮件、QQ留言等等,同时还要向公安机关提交自己进行证券交易的,能够证明损失的证据材料,包括股东卡、证券交易所的对帐单或者交割单等等。

  如果检察机关对王秀杰做出正式批捕决定,投资者还可以向这位“带头大哥777”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对投资损失和所交的会费进行索赔。

  标题: 带头大哥编后

  正文: 中国证监会和公安部门近日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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