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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司法之剑 证监会四栅栏圈紧内幕交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10:50 21世纪经济报道
股殇·司法之剑 本报记者 于海涛 北京报道 “市场一活跃,混水摸鱼的就多了,各种违法违规都出来了,而操作手法也有了很大的变化。”证监会一位官员表示。 5月29日下午6点,中国证监会召开了“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有关情况的通报会”。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构的配合与合作,对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上证指数跃过4000点以上,监管层对于市场违规和内幕交易的围剿力度,也随之加强。 四大措施 “市场一活跃,混水摸鱼的就多了,各种违法违规都出来了,而操作手法也有了很大的变化。”证监会一位官员表示。 原来市场操纵很粗浅,全流通以后市场违规行为有了新的变化,证监会针对这些新动向新变化,逐步进行了一些机制创新。 首先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现在交易所、稽查局、派出机构、各业务部门,整体上形成一个很有效的互通情报、互相配合的机制,最近一段时间查出的几个案件基本都比较快,效率比较高,即得益于这个机制。 目前,市场部、上市部甚至机构部都有专门的配合违规交易调查的部门或者人员,大家各有分工,如果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就交由上市部负责,如果是操纵市场的就由市场部负责,而涉及到券商借壳的,则由机构部给予配合。 证监会市场部人士表示,这样就可以对市场上新出现的各类违规交易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控。 其次是充实稽查局工作人员。据了解,稽查局在证监会系统里是配备人数最多的,最近随着工作量的加大,“感到还是不适应,党委会讨论以后决定再加强这方面的力量,加强查处的能力”。 第三是快速处理案件的同时,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比如基金经理老鼠仓事件,市场有反映就采取调查措施,不仅查处了案件,还从制度上对基金公司高管和投资人员账户进行监控。另外对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变动也做了详细规定。 对于券商借壳,一开始并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很快做出了一个“收紧券商借壳行为”的措施,进行严格审查,禁止利用借壳上市操纵市场、操纵股价、违规交易。 第四就是加大交易所的监控力度。据悉,交易所近期建立了“重点交易账户监控制度”,建立“黑名单”,对其进行严密监控。 “市场上确实有一批交易账户带有违规交易的方式,交易所对他们进行监控,必要时进行限制交易,这些都是针对市场上不规范交易或者交易方式上有涉嫌违规的行为采取的措施。”上述证监会官员表示。 据了解,目前证监会稽查局已经立案的相关案件达几十个,目前仍在审查过程中,调查结果将陆续披露。 借助司法之剑 证监会历尽辛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似乎没有得到市场人士的认可,因为其“处罚不力”,因为其不能“加大违法违规成本,以达到扼制目的”。比如杭萧钢构(600477.SH)就在行政处罚结果出来后连拉5个涨停。 这主要因为证监会作为行政监管部门,其权限、权力边界就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处罚措施有明确的上限下限界定。 目前在执行过程中,行政处罚按照最重的处罚比如信息披露违规,也不过是罚款四五十万,但其利用信息披露进行内幕交易所得的利益显然要高得多。 而涉及犯罪的,证监会将把调查线索和证据移送给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为了能够加快证券犯罪的处理速度,证监会正在推动《证券犯罪的移送标准》的修订,使其在新《证券法》的制度框架下,根据新形势,把证券市场的犯罪通过明确流程移送给司法机关,以在处理证券犯罪过程中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 此外,证监会已经将《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和《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两份草案文件转呈至最高人民法院,待后者出具相应的司法解释后正式实施。 其中,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市场和与上市公司等关联人合谋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形将被要求从重处罚。而对于通过内幕交易成功规避的损失也被纳入到应予没收的“违法所得”的范畴中。 此外,操纵市场被明确为主要是连续交易操纵、预定交易操纵和洗售操纵三类,另外蛊惑交易操纵、抢帽子交易操纵、虚假申报操纵、特定时间的价格或价值操纵和尾市交易操纵等也被列入其中。 “打击证券犯罪绝不是证监会一家在做,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相关国家机关在共同管理这个事情,需要相互之间配合、合作。” 证监会内部人士表示,证监会正在改进与公安机关的工作配合,同时增加违法违规交易案件调查过程的透明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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