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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广发证券借壳案信披违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 02:57 第一财经日报
陆媛 “出师未捷身先死”,而今成了A股第一例券商借壳上市当事方活脱脱的写照。 证监会昨日宣布,上市公司吉林敖东(000623.SZ)、延边公路(000776.SZ)披露广发证券拟借壳上市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拟处罚这两家公司等机构和人员。部分当事人涉嫌内幕交易等其他犯罪证据和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但证监会并未表示是否将批准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方案。 证监会表示,去年6月5日,延边公路发布公告,披露广发证券拟借壳上市。在公告之前,延边公路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引起了交易所和证监会的关注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检查,随后正式立案调查。 监管部门随后查明,负有披露义务的部分当事人,包括吉林敖东及延边公路的机构和人员没有及时准确披露收购、持股信息,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陆续送出。 在调查中,证监会重点调查了部分当事人涉嫌内幕交易及其他形式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已将涉嫌犯罪的证据和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证监会并未透露具体的涉案人员名单和案情细节。 作为中国券商借壳上市第一例,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在去年10月公布股改和换股方案后,陷入停顿。 因未完成股改而更名为“S延边路”的延边公路在2006年10月复牌过一周,此后一直以10.55元停牌至今。股改方案虽经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但由于注销吉林敖东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这两个前提条件未获得证监会批准,所以股改方案目前尚无法实施。 主导延边公路卖壳的大股东吉林敖东股价亦有异动,在延边公路披露借壳之前的20个交易日内涨幅高达80%;自借壳披露日至今则上涨327.56%,昨日收盘价为72.60元。 一位监管人士表示,如何从技术上界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是监管部门的困惑。《证券法》虽有明文禁止上述行为,但缺乏对行为认定的细化配套法规,这需要司法部门和证券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 证监会昨日重申,将对证券市场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证监会同时表示,欢迎并感谢新闻媒介的监督,欢迎并感谢社会各界及广大投资者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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