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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案审理终结 证监会开出巨额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 09:47 金时网·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5月14日讯 记者李侠报道 经过立案调查、审理,中国证监会对杭萧钢构立案调查工作最终调查、审理终结。当日,证监会在网站上公布了对杭萧钢构及其高管单银木、周金法等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杭萧钢构在签署安哥拉大单过程中在信息披露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故决定对杭萧钢构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单银木、总裁周金法等人分别予以警告及罚款的处罚。其中,对杭萧钢构罚款40万元,单银木、周法金分别罚款20万元,董秘潘金水、总经理陆拥军、证券办主任罗高峰分别罚款10万元。

  经查明,杭萧钢构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是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公告指出,2007年1月至2月初,杭萧钢构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就安哥拉住宅建设项目(简称安哥拉项目)举行了多次谈判。2月8日,双方就安哥拉项目合同的价格、数量、付款方式、工期等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2月10日至13日,双方就合同细节进行谈判,并于13日签署合同草案,合同总金额折合人民币313.4亿元。2月12日下午3点,正值杭萧钢构和中基公司的合同谈判处于收尾阶段,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在公司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讲话中泄露了公司国外大项目消息。

  从已有证据看,安哥拉项目合同的总金额折合人民币313.4亿元,而杭萧钢构2005年度经

审计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只有15.16亿元,足以对杭萧钢构的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根据《证券法》第60条规定,这一事件应当及时予以披露。但杭萧钢构只是在公司内部总结表彰大会上发布,而未在指定媒体公布。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二是安哥拉项目合同金额巨大,自2006年11月起,公司主要领导扩及多个部门十多人参与了该项目工作,信息泄露的风险已经很大。相关证据显示,到今年2月11日上午,公司开始布置设计部门进行工作,表明该合同已难以保密;2月12日下午,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在公司年度总结表彰大会的讲话中泄露了信息;2月13日,公司股价连续两个涨停,但当上证所询问公司有无经营异常情况,公司称没有异常情况。在上证所要求和提醒下,公司直到2月15日才披露正在商谈一个境外合同项目。

  三是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2月15日,杭萧钢构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安哥拉项目合同草案实际约定的内容存在严重不符;而在3月13日发布的公告中,杭萧钢构未披露其未看到中金公司与安哥拉政府签订的公房发展合同这一重大事实。公告认为上述行为足以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使投资者以为该项目的实施条件、所签合同的基础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风险,会使公司2007年业绩产生较大幅度增长。而在4月4日,中国证监会向杭萧钢构下发了《立案调查通知书》,决定立案调查的第二天下午,公司董秘潘金水先后接受了多家媒体记者采访,仍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否定,再次对投资者产生了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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