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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胶(000606)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 18:59 中国证券网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9日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公司董事范振丽女士因公务出差委托公司董事李天华先生参加会议表决,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杨公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与西宁钢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同意公司与西宁钢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并同意自互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双方为对方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裁签署该项贷款互保事项相关文件。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与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同意公司与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并同意自互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双方为对方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裁签署该项贷款互保事项相关文件。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在上述两项担保事宜签订互保协议后,按相关规定和实际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通过公司《明胶分公司改制》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认为:将公司明胶分公司改制为一人公司,有利于明晰公司明胶经营业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提高自主经营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明胶业务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目标。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同意将公司明胶分公司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拟以在建工程6400万元(评估值),现金3600万元出资。公司明胶分公司改制完成后的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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