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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市场监察部:利用内幕信息提前交易是犯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 09:07 21世纪经济报道
上海报道 本报记者 兰 江 杭萧钢构、三普药业等一件件案子,对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与考验。 这些案子诉说这样一个事实:在股指累创新高、时常气氛热烈的股市背后,市场不当交易行为有所抬头,同时也隐藏着各种以新手法操作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现象。 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自律监管工作年度报告受到了业内与舆论的极大关注,尽管这样的报告已发布了三年。 据悉,截至2007年3月31日,今年上交所实时监控系统累计发出报警10多万次,开展重点股票监控31只次,进行异常交易调查处理97件;针对基金进行的异常交易调查共计18起。 那么,上交所究竟是如何在新环境中迎接市场挑战,做好一线监管的?交易所发布自律监管工作报告目的何在?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负责人。 一线监管面临的最大挑战 《21世纪》:自律监管工作年度报告已连续发布三年,这份报告显然已成为上交所一线监管工作成绩的见证。那么,通过向公众投资者发布这份报告上交所希望达到什么目的? 负责人:我们发布监管工作年度报告的目的首先是回顾和总结交易所一年来的自律监管工作,提出新一年的自律监管工作计划,并通过告之公众,提高做自律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也希望包括市场主体及中介机构在内的相关各方在全面了解交易所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配合交易所共同强化市场的自律意识。通过发布监管年报这一形式,也可以告诉市场投资者,什么是正确的投资交易行为,什么是不当的或是错误的交易行为,也可以警示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市场参与者。 实际上,上证所的自律监管报告白皮书自2004年就开始撰写,今年已是第三次了。一线自律监管是细水长流的规范市场行为的工作,并非外界有些人所言的由于市场热了才加强监管的概念。 《21世纪》:在今年的监管报告中,新增加了“全流通环境下交易所自律监管工作挑战”一节。面临如此火暴的股市,一线监管将面临哪些新的挑战? 负责人:2007年以来市场交投非常活跃,一季度的交易量就接近去年全年。在此情况下,市场中的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不正当交易行为有所增加。相比前两年,2006年交易所的市场监察工作量上升较快,预计2007年监控工作量将会更大,交易所提请证监会稽查提前介入或立案调查的案件数量无疑也会明显增多。 当然,对屡次出现不当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实施包括限制交易在内的各项自律处罚措施也将增多。最近,在对东方证券宝庆路营业部某个人账户限制交易后,交易所还将严密关注市场交易,对违反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对倒交易、哄抬股价、虚假申报等各种不当交易行为给予处罚。 在全流通环境下,一线监管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与高管的内幕交易、机构投资者的约定交易和市场操纵、游资“敢死队”的过度投机,以及中介机构的“黑嘴”内幕交易。这些都是未来监管的重点,也是难点。 首先,由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使得原本对立的非流通股股东利益与流通股股东利益趋向一致,也使大股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在意自身的股价表现,这就有动力通过一些不当的方式牟取利益。 其次,交易所会员的抗风险能力和自律意识仍然相对薄弱,会员的净资本状况将成为制约其业务快速发展的瓶颈,使其难以承受更大的市场风险。并且随着市场逐步开放,QFII等境外机构投资者对国内监管法规和执行效力也提出了新挑战。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也将成为基金交易监管的重点。 此外,随着融资融券制度的引入,推高股价不再是市场操纵获利的唯一手段,内幕交易的手法也将更具多样性和隐蔽性,对交易所的监察分析和证监会的办案都提出了新问题。 监管重点 《21世纪》:目前出现的新违规违法方式与之前有什么不同? 负责人:2001年以来,交易所一线监管的主要对象是庄股。这项化解庄股风险的监管行动直到2005年股改前夕才基本完成。当时查处比较有名的庄股分别包括“银广夏”、“中科创”、“亿安科技”与“东方电子”以及“德隆系”股票等。 2002年,证监会和交易所积极贯彻了“关口前移”、“三及时”的监管原则,在“化解老庄股、防范新庄股”的指导原则下,沪深两市原来的80多个庄股风险被先后化解,也没有产生新的庄股风险。这是自2001年到2005年较为突出的一线监管成绩。 随着市场形势发生新变化,2005年证券市场的矛盾转向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上市公司的问题主要在股改与清欠上,而中介机构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券商清理挪用保证金、违规委托理财等老问题。 随着股改和清欠工作的基本完成,2007年,在市场活跃状态下,涉嫌内幕交易、利益输送与市场操纵有故态复萌的趋势,交易所也把监管的重点事件扩展到“大股东做市值”、“机构投资者利益输送”、“游资与私募过度投机与涉嫌操纵”,以及现货与股指期货等衍生品的联动监管上。 一个值得强烈关注的问题是,国内许多个人并不认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提前交易而赚取利润是在犯罪。这需要舆论不断向投资者灌输正确的法制观念。 《21世纪》:针对2007年出现的新的违法违规行为,交易所将采取怎样的措施去制止?内部分工又是怎样的? 负责人:判断股价高低不是交易所监管的事情。交易所的监管理念是,按照“关口前移”与“三及时”原则,对交易行为异常波动与信息披露不规范情况予以监管,充分发挥一线监管的优势。三及时是“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与及时报告”。 交易所内部的监管主要由上市公司监管部、会员部、市场监察部与法律部联动完成。交易所内有监管职责的员工,几乎占了交易所全体员工的1/3。 职责分工上,上市公司监管部主要针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是否规范运作。会员部主要是对券商等会员的内部风险控制与其客户管理进行监管。 市场监管部对二级市场交易行为进行每天监控。一旦出现尾市交易、利益输送、虚假申报等不正当的违规交易行为,则立即采取处罚措施,如限制交易、风险警示等;如发现违法的行为,交易所将上报证监会,提请证监会立案调查。 所内四个部门的时时联动是依靠内部协查函或专题分析会等形式来推动。 假如上市监管部发现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出现问题,则以协查函形式提请市场监查部来监控该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如市场监查部发现二级市场有异常波动,也会提醒上市监管部去查看这家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问题。 截至2007年3月31日,市场监察部与上市公司部、会员部联合监管分别有137次、14次,分别占去年全年216次的63%、19次的73%。 在信息披露的监管方面,只要市场有传闻,就要责成上市公司或中介机构讲清楚问题,必要的时候,一直停牌直到把问题讲清楚。 而当市场监察部发现某账户在交易行为上异动,换手率、振幅、偏离值超过交易所设定的监管指标,如果此时公司没有对应的信息披露,则交易所发布警示性停牌。 假设账户出现导致股价异动(频繁涨跌停板)的过度投机,如抢帽子交易、虚假申报操纵、尾市操纵等情况,一经调查后对此账户持有人处罚最高15天的限制交易,而这些账户将进入交易所重点监控的黑名单。 另一种情况是突然有主力机构明显大举集中买入一只股票,当时这家上市公司没有对应的信息披露,过些天消息释放出来了。那么凭借经验就可怀疑这是一起内幕交易。 此外,上交所与深交所每季度都有监管交流的例会,对违规形式、查处对象、市场动态、委托调查、共同执法都予以充分交流和积极配合。 最近,上交所与中金所进行了多次联动,初步建立起了股票市场和指数期货之间的监管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 综合执法效率有待提高 《21世纪》:近期,基金等机构内幕交易成为市场热点。交易所对此监管做了哪些工作? 负责人:上交所与证监会基金监管部联动十分密切。基金内幕交易的监管主要靠检举。目前,内幕举报、媒体报道与证监会交办已成为交易所一线查案的三大渠道。 加强对基金交易行为的监管,尤其重点关注基金集中持股、尾盘异动、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 截至2007年3月31日,针对基金进行的异常交易调查共计18起,占去年29起的62%,电话提醒相关基金公司注意风险、规范操作。对存在风险的情况,向基金公司发出“监管问询函”,要求对其交易行为给予书面说明或约见高管人员谈话。一季度已先后发出“监管问询函”12份,要求基金公司书面说明8次,约见谈话3次。 《21世纪》:您认为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有哪些地方尚待提高? 负责人:目前,交易所正在开发第三代监察系统。在该系统开发的咨询阶段,交易所向澳大利亚、Nasdaq、欧洲交易所等国际专家集中咨询了有关国际成熟市场监察系统的技术问题。预计年内第三代监察系统将配合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的上线而正式启用。 此外需要解决的是跨市场的联合监管问题。如果各个交易所的市场监管工作仍完全隔离、不通信息,则难免出现监管真空或者重复监管的问题。 目前,管理层正在完善治理监管的法律基础,并把有关规定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以确定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具体认定标准和举证责任,从而提高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效率。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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