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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股指期货框架公布 严控风险禁止投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 10:05 京华时报
本报记者 敖晓波 随着股指期货上市时间的日益临近,昨天,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的原则框架初现。有关部门上周末分别向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以及证券公司等下发了“关于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监管部门拟定的券商和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基本原则为,严控风险和禁止投机。 非股基金不得参与 事实上,在境外市场上,基金投资期货大多以套期保值、对冲风险为主。但据记者了解,监管部门将根据国内基金市场的现状,对不同类型基金制定不同的投资策略。 例如,允许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可以根据其持有的股票资产市值适当投资股指期货,债权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则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保本基金可以依据保本策略少量投资股指期货等。 除此之外,新老基金也将有不同的参与方式。对于新设基金,可以在证监会审批时依据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老基金则须履行适当程序,如召开持有人大会,方可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但不能因增加了股指期货这个投资品种就明显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在基本框架中,管理层严格禁止基金在没有股票和现金资产保证的情况下过度使用期货杠杆的投机行为,同时也不允许因使用股指期货而降低开放式基金的最低流动性要求。 对此,多家基金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基金被允许进行股指期货的投资,可以借此进行套期保值,与国际接轨。不过,由于目前管理层发布的仅是一个框架内容,基金公司参与程度还是未知数。可以肯定的是,由于风险的因素,对股指期货的投资是慎之又慎。另外泰达荷银总经理缪钧伟透露,公司方面已经做好了备战股指期货的准备。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正式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日下发。目前证监会基金部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在抓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半数券商初期无缘 相对于基金而言,股指期货推出之后,券商将成为参与的主要力量。但多家券商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从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不难看出,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准入门槛不低,多数券商将被排除在投资股指期货的门外。 该征求意见稿显示,股指期货推出的初期阶段,将只允许创新类和规范类券商的自营业务投资股指期货,并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3月13日,创新类证券公司仅有20家,而规范类证券公司也不过31家。照此推算,将有半数券商暂时失去分享股指期货投资盛宴的机会。 业内人士指出,之所以将IB业务(期货交易介绍商)的开展仅限于创新类券商,完全是出于股指期货上市初期确保市场平稳的考虑。等到股指期货的投资运作逐渐成熟后,将会逐步放宽券商的准入范围。 在风险的防范上,管理层将禁止券商开展专门投资股指期货的资产管理业务。券商新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股指期货领域,应在资产管理业务合同中明示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用于套期保值,同时须经证监会核准后方可进行。此外,征求意见稿也明确提出了严禁包括专户、集合理财等形式在内的资产管理业务专门投资于股指期货,但可适当用于套期保值。 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不足两周的时间,证监会先后发布了6项关于股指期货的配套法规公开向市场征求意见,就此有市场分析认为,股指期货的推出脚步已经渐行渐近。 据了解,由证监会组织,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联合举办的“股指期货机构投资者高管人员培训班”于4月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在整个行业集体备战股指期货的关口,此次培训吸引了证监会机构部、基金部、期货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有关负责人悉数参加。 据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表示,目前中国证监会推出股指期货的相关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法规体系日益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基本明朗,交易所层面产品设计、规则制定及技术准备基本完成,股指期货监管框架趋于形成。 另据了解,姜洋在培训会上已经基本就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各参与主体要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建立健全参与股指期货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强化风险控制措施,形成完整的决策机制和监督体制,降低决策风险。 在此之前,股指期货上半年推出的呼声虽然很高,但有市场分析认为,目前看来可能性不大,主要问题在于股指期货推出的技术准备不足,同时相关政策程序还没走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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