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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证监会更紧密合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 07:2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近日与香港证监会主席方正在北京举行会谈,签署并交换《监管合作备忘录》附函,以适应两地证券监管及执法合作的新发展,加强更紧密的交流与合作。 据介绍,两地证券监管机构现有的交流合作及执法协助,有力地打击了利用两地市场进行的证券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有效地维护了两地证券市场的公平秩序,维护了投资者的信心,对于促进两地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两地市场参与者的规范运作、提升两地市场的信誉、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市场等发挥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但近几年来,随着两地之间与资本运作相关的各种联系更加紧密,涉及的问题呈现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同时,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所依赖的法律基础也发生了重要变化,对两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跨境执法协助无论在内容上、范围上,还是在程序上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内地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进一步明确了中国证监会在实施跨境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授权,为加强内地与香港等境外监管机构在执法方面的更紧密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此,经磋商决定,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在原有备忘录的基础上决定增加体现上述变化的附函,旨在适应两地证券监管及执法合作的新发展,促进两地证券市场的繁荣与稳定,联手打击跨境证券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保护两地投资者合法权益。(于 扬)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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