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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着力发展公司控制权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02:00 第一财经日报

  李晶

  继续加强公司治理的基础制度建设,一方面逐步在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形成促进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全体股东服务的内在动力机制,同时推动立法机构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监管经验上升到法规层次,强化对公司治理的外在约束机制

  继续加强公司治理的基础制度建设、改进司法救济和法律实施机制、着力发展公司控制权市场,建立公司治理的市场化约束机制……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在3月29日上证所与经合组织(OECD)联合主办的“中国公司治理政策对话会”上指出,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有效的治理机制是支撑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据他透露,针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中国证监会下一步将在从五方面采取积极措施。

  首先,继续加强公司治理的基础制度建设,一方面逐步在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形成促进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全体股东服务的内在动力机制,同时推动立法机构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监管经验上升到法规层次,强化对公司治理的外在约束机制。

  其次,改进司法救济和法律实施机制,强化董事、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的法律责任。中国证监会将在已有的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基础上,参考国际经验,积极推动和完善股东派生诉讼等司法救济手段,完善证券民事赔偿机制,促使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第三,着力发展公司控制权市场,建立公司治理的市场化约束机制。中国证监会将研究制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制度和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管理制度,同时适应

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股份全流通的市场环境,改进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制度。

  第四,继续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尤其是要发展包括各种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在内的机构投资者,进一步改善机构投资者的结构,使机构投资者更加重视“用手投票”而非“用脚投票”,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制衡作用。

  第五,积极营建公司治理文化,推动股东文化、诚信文化在中国

资本市场的形成和深化。

  上证所总经理朱从玖同时指出,作为上海证券市场的组织者,上证所未来也将从两方面加强工作:一方面是继续做公司治理水平提高的推动者,增强整个市场对公司治理的重视程度,促使市场参与者认清各自在公司治理机制中发挥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另一方面是更加努力地做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实践者,更好地履行资本市场一线监管者的职责,加强对不当行为的监管和惩处。

  日前,上证所已通过官方网站开辟专栏,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情况及整改计划进行分析评议。据悉,相关评议结果非常重要,证监会在审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其他审批事项时都将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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