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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加强高管持股监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 07:53 中证网(来源:中国证券报)
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在线更新高管资料及持股变动情况 □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上海报道 为加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变动的监管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近日多次发布相关通知,重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并要求上市公司在董、监事和高管发生变动以及持股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递交书面材料并上网在线更新相关信息。对于不及时在线更新的公司,上证所将对公司董秘予以严肃处理,必要时将予以公开谴责或建议公司更换董秘的处罚。 据介绍,近期上证所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公司在线填报内容更新不及时或与事实不符。比如有的公司董、监事和高管已经更换,但在网上没有及时在线更新。有个别公司董事甚至已经离职半年以上,但网上资料却显示该人士仍为公司董事。这些失实的资料不仅向投资者传递了误导信息,同时也给监管造成很大不便,尤其导致交易所监察部门在核查董、监事、高管持股变动的时候经常会以错误的信息为依据。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指出,上市公司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同时,根据上市规则,上述相关工作的主要经办人和监督人是上市公司董秘。董秘应及时落实公司高管持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核实,及时填报,如果发现有差异要及时更新。为此,上证所近期再次发布通知,要求上市公司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及时通过上证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栏下的“在线填报”对“董监事声明/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信息”栏目进行更新、维护,以保证公司各董、监事、高管人员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据悉,上证所不久将对外网上这部分信息作一次彻底核查,对于没有及时更新有关数据的公司董秘将予以相应的内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甚至建议公司更换董秘。 该负责人强调,之所以对违反者采取重罚,是因为这块数据库是所有对董、监事、高管持股变动监管工作的基础数据。填报内容不仅包括高管个人资料,同时也包含其配偶及近亲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这些资料是查处违法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所必需的基础材料。基础数据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将导致监管无法落到实处,形成无效监管。 针对前期部分上市公司高管违规抛售超过25%持股比例的情形,该负责人表示虽然不排除部分高管有意为之,但也有不少高管是因为对“25%”这一规定的理解存在偏差所造成。对于这“25%”的基数究竟是最原始的数据还是每年的年初数,以及25%的比例是否可以累计计算,各个高管的理解不同。据悉,为了统一认识,避免违规现象再次出现,中国证监会正准备出台一份有关董、监事和高管持股变动的管理规则,对“25%”的基数作出明确界定。根据这一界定,上证所与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商定,将通过登记公司后台系统,对董、监事和高管持股进行锁定,以技术手段杜绝上市公司高管超比例抛售所持股份的现象。而做好这一工作的前提也是各上市公司如实在线填报高管资料和持股信息,否则可能会导致该锁定的股票没锁,不该锁的股票被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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