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公开谴责陕西金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10:27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庄少文

  深交所日前发出公告,对陕西金叶及该公司董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告称,经查明,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7年1月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由于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就陕西金叶大股东——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合作补充协议暂未能达成一致,导致该次股东大会不能正常召开。

  陕西金叶董事会作为该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未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延期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深交所对于陕西金叶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深交所表示将抄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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