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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上等代表建议优先安排西部企业上市和再融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 10:20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秦 炜

  全国人大代表、银监会云南监管局局长李保上等多名代表提出,由于东西部发展的不平衡,云南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明显不如东部地区的企业,建议推动云南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实现产业升级。

  截至2006年底,云南共有上市公司24家,共发行24只A股股票和1只H股股票。但与全国水平相比,云南上市公司无论数量还是规模都偏小,整体上还应进一步加强再融资能力,。

  同时,云南拟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匮乏。目前云南拟上市公司仅有5家,其中罗平锌电已获准发行;绿大地的发行股票申请未获通过,公司预计将在半年后重新提出发行申请;进入审核阶段的有地矿资源和西仪股份等两家公司;辅导备案仅有云变股份一家公司。云南上市资源的严重匮乏,进一步拉大了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江、浙等省份的拟上市公司达数百家以上),严重制约了云南经济发展后劲。

  针对以上情况,为能使西部落后地区的企业获得良好的发展机会,建议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安排西部地区企业的上市和再融资,建立快速审核的“绿色通道”,优先审核和优先安排

股票发行。而且,西部地区上市公司再融资时,应鼓励其采用创新方式,并给予政策上的倾斜。

  云南代表认为,按照新《证券法》所界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目前在云南为数不少,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股份制改革中,诞生的一大批股份制企业。这部分公司的股权转让没有合适的场所和规范的管理。

  根据云南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现状,建议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云南目前现有的产权交易机构(如省国资委下属的云南产权交易所),尽快建立我省区域性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权交易场所,使其股权转让合法化,并纳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体系之中。

  目前上海、天津、浙江、河南等省市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登记托管,为股东提供开户、查询、挂失、冻结、质押、过户、代理分红派息、信息咨询等服务,并逐步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系。有的省市还开展了股权转让试点。这些做法使企业股权逐渐清晰,并为企业提供了股权融资的机会,这对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十分重要。因此,在云南建立区域性的股权交易场所是云南地方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对我国多层次

资本市场体系的完善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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